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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易小说 > 坐了10年牢的陆家大姑娘回来了 > 第224章 重判的原因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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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如又来找陆小夏。

    这姑娘已经搬进了暖心烘焙的免费宿舍,开始接受岗前培训了。

    陆小夏没想到她能适应下来,毕竟行业跨度这么大。

    她却不知道,在小如看来,做烘焙师比做按摩师要“高级”很多。

    至少很有尊严。

    她做按摩师,回村都不敢跟家里人说。

    男客人有时候也会揩油,说些让她面红耳赤的话。

    面包房多好啊,温馨明亮,工作环境高大上,店员跟客人之间互相尊重,不会对她污言秽语。

    面包还免费吃。

    她觉得陆店长简直是她的贵人,那么好说话就接纳了她。

    当然,她现在已经知道,陆店长是老板。

    她这几天正疯狂震惊,疯狂崇拜陆总。

    今天来找陆总,是为另一件事。

    她在瑞康堂的小姐妹乐红来求她,也想从瑞康堂辞职,来暖心烘焙上班。

    她跟乐红是老乡,关系好,乐红比她年纪小,人很单纯,刚到瑞康堂不到半年,是个学徒工。

    平时她带乐红比较多,所以俩人关系好。

    这次瑞康堂业务大换,她本以为冷老板会第一个开了乐红的,没想到冷老板压根没打算开掉乐红。

    她走了之后,乐红六神无主,也想跟着过来,主动提出辞职的。

    小如也想帮乐红,因为她知道乐红很可怜。

    从小没妈,后来爹也死了,大伯收养了她。

    乐红长大了,大伯为了赚点彩礼钱,就想把乐红嫁给一个老光棍。

    乐红是偷偷从老家跑出来的。

    她不帮乐红,乐红只能回老家,一回老家就会被大伯卖。

    所以她只好又来找陆总。她觉得陆总那个人看着严肃,但说话很和善,公司又一直在招人,应该能接纳乐红。

    她来了好几次,陆总都在开会。

    快到中午的时候,终于陆总得了空,一个人在办公室。

    她才敢去敲门。

    “进来。”

    小如推门进去。

    硬着头皮怯怯的开了口:

    “陆总,咱公司还招人吗?”

    “怎么了?”陆小夏问。

    “我在瑞康堂的一个同事,也想来咱们公司,她人很老实,勤快,也很能吃苦,您看……能不能?”

    陆小夏默然。

    拿不定主意。

    她店里长期在招人,但也不是没有门槛。

    她希望招那种喜欢烘焙的人。

    “陆总,我同事叫乐红,她要是找不到新工作,就得回老家,她没爹没妈,回老家就得被她大伯逼着嫁给一个老光棍。她真的挺好的,话比我少,人也比我勤快……还不馋……”

    小如说着说着,声音就跟蚊子一样了。

    陆小夏本来听着乐红的事,还挺难受的。

    又听天“还不馋”,差点乐出声来。

    小如是挺爱吃甜食的,但爱吃有什么错呢。

    “先让她过来,我见见吧。”

    小如一听有戏,眼里顿时放光:

    “好嘞陆总,谢谢陆总!”

    不一会儿,小如就领着一个女孩进了她的办公室。

    的确如小如所说,这姑娘一看就很朴实,圆脸,一头密实的黑头发束了个马尾在脑后。

    嘴唇圆厚,越发显得她很朴实,可怜巴巴的。

    又很害羞,没说话脸就先红了,细声细气的叫了声:

    “陆总。”

    陆小夏点点头,问了些简单的问题,哪里人,几岁了,什么学历,来京州多久。

    没问题,这小姑娘的确纯朴的很。

    末了,她说了句:

    “身份证带了吧。”

    “带了。”

    乐红从小包里拿出身份证递过来。

    陆小夏扫了一眼。

    本来只是走个过场,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身份证一眼假。

    她抬眼看了乐红一眼,想要从这个朴实的姑娘脸上找到她办假身份证的原因。

    姑娘的目光跟她对上,迅速的垂下眼睑,咬着嘴唇。

    陆小夏捏着假身份证,问:

    “假证?为什么?”

    “……”

    一旁的小如也急了,拽着乐红的袖子,替她解释:

    “乐红,你说啊,你跟陆总说!陆总,乐红身份证被她大伯扣了,她没办法,才办了个假证。”

    哦。

    陆小夏的心又揪了一下。

    “用假身份证,违法的。得想办法补办一个,哪怕办个临时的也行,要不然没法办入职。”陆小夏严肃的看着她俩。

    乐红的嘴瘪了瘪,眼泪快要掉下来似的。

    她慢吞吞的从包里又翻出一个身份证,递过来。

    这动作把小如看得也呆了。

    “你……小红,你有身份证啊,你不是说你大伯扣了你的身份证……”

    陆小夏拿起这张身份证,这回是真的。

    名字的确叫乐红。

    看到出生日期,她的表情更严肃了。

    她大概猜到了,为什么乐红要办一张假身份证。

    按这张真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乐红还差三个月才满16岁。

    她打量着乐红,女孩个子高,微胖,发育得很好,看身高和体型,完全不像未成年。

    造孽。

    还是个孩子,没爹没妈,从小不知道要吃多少苦。

    她自己尝过没妈的滋味,她很清楚一个没妈的小孩在别人手底下讨生活是什么样,这孩子吃的苦不会比她少。

    好不容易长大,却要被亲戚当成敛财工具。

    她不也是一样。

    活了两辈子,她很清楚一个无依无靠的女孩子,被吃掉的一百种方式。

    她叹口气,心里盘算着怎么办。

    女孩怯怯的看着她,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年龄不够,我不能违法用工。”陆小夏把身份证又推回去。

    心里突然生出巨大的悲哀。

    见多了苦难,更懂得自己的渺小。

    要怎么帮她呢。

    如果留下她,她就是违法用工。

    如果不留她,她不敢想象这样一个女孩会被命运的巨浪抛向哪里。

    她揉揉眉心:

    “要不……你先跟小如一起住着吧,可以先旁听我们公司的培训课,三个月后,你满了16岁,我去劳动局给你做个登记,公司才能合法录用你。但是,你得严格遵守我们宿舍规定。每天早晚要打卡,我得确保你的安全。”

    也只能这样了。

    满16岁打工虽然合法,但是需要去劳动局登记。

    乐红眼里闪过一丝犹疑,接过身份证,含含糊糊的应了:

    “行”。

    陆小夏很忙,她把这件事安排下去,很快就将这个小插曲忘了。

    几天后,她无意间看见小如,随口问了一句:

    “乐红还好吧,住的习惯吗。”

    没想到小如说:

    “陆总,那天乐红回去考虑了一下,又决定不来咱们公司了,瑞康堂那边给她涨了工资,她决定继续留在那里做技师。”

    陆小夏站住脚,愣了。

    大脑灵光一闪,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上一世,冷秋香被判了10年零5个月。

    她认为自己判重了,上诉了两次。但都被驳回来了。

    她看过《刑法》关于组织涉黄的量刑,组织超过十人,以及用未成年人,都是从重情节。

    乐红就是未成年。

    ……

    ……

    冷秋香这几天在忙一件重要的事。

    这件事比新业务更重要。

    她跟踪了凌海涛和江丰五次。

    连着三天下午,她找了个出租车,趴在家具城楼下。

    凌海涛一般会在六点多出来,然后跟江丰一起,骑着摩托车离开。

    她在心里冷笑,妈的,怪不得家具店赔钱呢,家具城9点清场,凌海涛6点就下班。

    压根没把心思放在生意上。

    她的按摩店,晚上总是营业到九点半,她再清点一下当天的日收,基本上十点才下班。

    据她所知——信息当然来自凌海涛——江丰在一个音像店工作。

    可是她看江丰一周有四天都泡在凌海涛的店里,这是有正经工作的人么!

    她甚至怀疑,凌海涛拿她每月上交的钱,养着野男人。

    两个男人,凌海涛骑摩托,江丰坐在后面,双手抱着凌海涛的腰,脸贴着凌海涛的后背。

    她又生气。

    她坐凌海涛的摩托车,都没抱那么紧过。她已经很久没坐过凌海涛的摩托车了。

    她还看到他们还用同一个水杯。

    他们离开家具城,有时候回一个叫清乐园的小区。那大概就是骚狐狸窝吧。

    有时候他们去酒吧。

    有时候去逛街,去的是大商场,逛完街俩人下馆子,江丰还给凌海涛喂菜。

    她心痛。

    她平时省吃俭用,从来不舍得下馆子,也不舍得逛街。

    她的衣服,都是在批发市场买的。

    她跟凌海涛一起吃饭的机会都不多。

    还有一次,俩人去了电影院。

    她又心痛如绞。

    凌海涛从没带她看过电影。

    确切的说,她来京州这么多年,还没进过电影院。

    有一次两个店员去看电影,她一问才知道,一张电影票够她一个星期的生活费了。

    再想想她结婚时,江丰是伴郎,那时他们已经感情很好了。

    他们早就认识了吧,凌海涛一定很爱江丰吧。

    跟着跟着,痛着痛着,她慢慢回过味来。

    凌海涛娶她,就是一个障眼法,所以他不挑。

    娶了她,家里父母不催婚了,也没人说他是变态了。

    明面上娶了她,实际上却跟小丰过夫妻一样的生活。

    这是骗婚。

    可怜她还感恩戴德呢,觉得他跟那些只看外表的男人不一样。

    也终于明白小丰为什么对她说话总是酸不啦叽,夹枪带棒的,因为他在吃醋!

    以前败给村里那个女人,她觉得没面子。

    现在败给一个男人,她觉得又可气又可笑,更可悲。

    斗野女人她有很多方法,小时候在农村见得多,电视上也经常看。

    但是斗野男人,她却是第一次。

    没经验,无从下手。

    心里对野男人只有恨。

    这个男人他不该死么?

    在她眼皮子底下抢她男人,花她的钱,把她当傻子。

    回想起小丰平时看她的眼神,经常带着戏谑,她现在才明白,他一定觉得她是个可怜虫吧。

    她恨得想让他去死。

    只要江丰死了,凌海涛买的房子就不会落到江丰手里,房子是凌海涛的,四舍五入就等于是她的小家庭的,也就相当于是她的。

    只要江丰死了,凌海涛就不会拿她的钱养野男人,也会把心思用在生意上。

    只要江丰死了,凌海涛就会回归家庭,跟她生孩子。

    有了孩子,凌海涛就会收心。

    所以,当务之急,要解决掉小丰。

    这个野男人,是她幸福婚姻的绊脚石。

    要神不知鬼不觉的解决掉他,不能让凌海涛知道,否则海涛会恨她。

    她一边跟踪他们,一边想办法。

    她就是这样,自尊心极强,有仇必报。

    谁敢欺负她,她就要让对方付出代价。

    小时候在姥姥姥爷家长大,同班的男同学骂她野种,她二话不说冲上去就把同学牙都打掉了。这还不解气,又偷偷毒死同学家的狗。

    有人撬她相亲对象,让她在村里抬不起头,她就烧了那家人的过冬物资。

    农贸市场有一个摆摊毒鼠强的,她去买了一包。

    先备着,见机行事。

    这天她跟踪完野男人,还不到九点,她肃着脸回到店里。

    她的新业务已经开始了。

    以前没有特殊服务的时候,偶尔也会有男客人旁敲侧击的打听特殊服务。

    男人嘛,有几个管得住下半身的。

    但是刚开始,还不成气候。客人少,技师也少。

    不过没关系,刚开始都是这样,人气和口碑需要养。

    等生意好了,再引进一些技师,慢慢就做大了。

    走到店门口,忽然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

    一个是陆小夏,一个是她店里的技师乐红。

    站在店外花池边的暗处说话。

    走近一点,隐隐能听见陆小夏说:

    “你不能在这里做……你不应该……这是违法的……不安全……你听我的……”

    冷秋香听得火冒三丈。

    她无法形容自己有多烦陆小夏。

    她神烦那种长得好看却偏偏不自知的女人,她觉得那种女人都很造作,都是狐狸精投胎的。

    陆小夏还想破坏她的婚姻,现在,又来挖她的墙角。

    小如就被她挖走了,现在又来挖乐红。

    她需要乐红,这姑娘年纪不大,有的客人就喜欢嫩的。

    她一把将乐红拽到身后,怒斥了一句:

    “回去上班!”

    又阴鸷的看向陆小夏,冷笑:

    “干什么?挖墙角挖到我头上了,没完没了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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