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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易小说 > 我在印度当老爷 > 第466章 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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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那两张,是本周追捕的通缉犯,”巴鲁姆说,“那两个人是恐怖分子,来自克伸米尔。”

    “他们干了什么?”

    “他们炸了一所学校,死了八个孩子。”

    “那这个家伙呢?留着胡子的这个家伙呢?”他用右手指关节敲了敲巴鲁姆的照片。

    “是他抓住了那两个恐怖分子。”

    “他怎么抓住他们的?”

    为了装出一副正在阅读墙上文字的假象,巴鲁姆眯起眼睛望着那两张告示,嘴唇还装模作样地动了动。

    他看懂个屁,他也是文盲,但这不影响他一本正经的胡诌。

    “这家伙是个司机。这上面说他当时在开车,这两个恐怖分子走到了他的面前。”

    “然后呢?”

    “这上面说他假装不知道他们是恐怖分子,用车载着他们在德里转悠。然后,他在一个暗处停下车,砸碎一个酒瓶,用破酒瓶割断了他们的脖子。”巴鲁姆用拇指做了个砍脖子的动作。

    “什么样的酒瓶?”

    “装英国烈酒的瓶子,通常都很结实。”

    “我知道,”他说,“我以前每礼拜五都要去英国烈酒店帮主人买酒,他喜欢斯米尔夫。”

    “是斯米尔诺夫。”巴鲁姆纠正道,可那人根本没在听,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告示上的照片。

    突然,他把手搁在了巴鲁姆的肩膀上。

    “你知道告示上这个人像谁吗?”

    “像谁?”巴鲁姆眯起眼睛。

    他咧嘴一笑。

    “像我。”

    巴鲁姆看看他的脸,又看看那照片。

    “还真是的。”他说着拍了拍对方的背。

    那张通缉令上的照片,有一半的印度男人都对的上号。

    “嫌疑人最后一次出现时身着蓝色格子涤纶衬衫、橙色涤纶长裤,脚穿栗色凉鞋…”

    瞧瞧这描述,几乎就是大街上印度年轻人的真实写照。

    太多了,太普通了,警察只会这样写。

    通缉令上面还附有一张照片,是警局那老掉牙的印刷机印制的,模糊不清,黑乎乎的难以分辨。

    布告张贴在火车站勉强可以辨认出照片里的人脸,依稀看出那是张面孔瘦瘦的,长了一对金鱼眼,唇上留着粗短的胡子。

    半数印度男人的面貌特征都和这个照片相符,包括刚刚看热闹的那个男人。

    巴鲁姆为那个可怜的文盲感到难过,尽管他自己也不识什么字。

    但这就是他们这些文盲的生活,在无数个火车站像这样,被陌生人奚落和哄骗。

    于是,他先给那人买了杯茶,然后才回到火车上。

    巴鲁姆不是政治家,也不是国会议员,没法在杀人之后若无其事地继续生活。

    他辗转多地,在抵达班加罗尔四个星期后,才慢慢平静下来。

    他在那一个月里,天天干着相同的事。交了五百卢比押金后,就在火车站附近一家破旧的小旅馆住了下来。

    他每天早晨八点钟出门,拎着满满一包现金转悠四个小时,然后再回去吃午饭。

    午餐四卢比一盘,南方吃的东西可谓物美价廉,只是有些怪异:切碎的蔬菜泡在稀糊糊的咖喱汁中端上来。

    饭后巴鲁姆就回房间睡觉,下午四点钟下楼要一包帕雷牛奶饼干和一杯茶,因为他还不知道怎样喝咖啡。

    他很想尝尝咖啡,这个国家是北方的穷人喝茶,南方的穷人喝咖啡。

    巴鲁姆不知道这是谁规定的,但情况就是这样。

    因此,这是他第一次每天都可以闻到咖啡的香味。他真想尝一尝,他看过无数次萨蒂亚先生端着咖啡慢慢品尝的模样。

    可在喝咖啡之前必须先懂得怎么喝咖啡,喝咖啡有一套礼节,有一套程序,确实让他很着迷。

    咖啡是装在一个大杯子里端上来的,然后按一定的量倒进一个平底浅杯,再按一定的速度从平底浅杯里慢慢啜着。

    他不知道倒咖啡有什么讲究,也不知道喝咖啡有什么讲究。

    刚开始时他只是看别人怎么喝,巴鲁姆用了一个星期才发现每个人喝咖啡的方式都不一样。

    这个人一次性把咖啡全都倒进平底浅杯,那个人则根本不用平底浅杯。

    巴鲁姆暗想,他们都不是本地人,都是第一次喝咖啡。

    这是班加罗尔的又一大景观,这座城市到处都是外来人,谁也不会去注意别人。

    巴鲁姆在火车站旁的旅馆住了四个星期,无所事事。

    他心中还是有一些顾虑,当初是不是应该去孟买?

    但警察肯定立刻就会想到这一点,电影中那些人在杀了人之后不是一个个都去了孟买吗?

    有天早晨,巴鲁姆经过了一个公园,杂草丛中的长凳上躺着几个醉鬼。

    他来到了一条宽阔的马路上,马路对面有一座石头砌成的大楼,顶上还有一头金狮子。

    这么气派的大楼一定是部长们的住处,他还看到大楼的山墙上有一条标语。

    问了路人,嗯,那个人没欺骗他,如实说了答案。

    政府工作就是神的工作!

    巴鲁姆笑了,他猜的没错,他认识这几个字。

    看了那么多本《谋杀周刊》,他已经勉强能读懂报纸。

    他只是不确定,需要亲口从别人那里证实,才甘心。

    他徒然放松下来,他知道自己将在班加罗尔活的很快活。

    巴鲁姆搬出了那家旅店,租了一间公寓。他现在必须在班加罗尔谋生,必须弄清楚怎样才能融入这座城市。

    他试着聆听班加罗尔的声音,就像当初聆听德里的声音一样。

    他去街道上,坐在咖啡馆里,手拿一支笔和一张纸,把偷听到的一切全都记下来。

    这座城市里的一切似乎都只跟一件事有关,外包!

    也就是说人在印度,通过电话为美国人干事。其他一切诸如房地产、财富、权利、性.都源自这一行。

    因此,他也得想方设法加入到外包这一行中。

    从那些路人的口中,他听到了一座经济特区即将投入使用。

    那将是班加罗尔最大、最先进的高科技企业聚集区,很多公司,包括外包公司都将搬到那边去。

    巴鲁姆决定去那边看看,说不定有什么机会呢。

    2001年4月,罗恩回到了孟买,他在德里待的时间已经够久。

    主要是为了处理萨蒂亚死后,社会党内部的接任问题。

    就如他几个月之前想的那样,萨蒂亚最终还是没能救过来。

    事实上,他在当天晚上就死了。

    医院火急火燎的把他抬回来,只是为了把一整套昂贵的救急措施都用上,这样等他家人来了之后,就可以收一笔不菲的医疗费用。

    纯粹的生意考虑,和萨蒂亚的部长身份没任何关系。

    社会党党魁死亡,自然意味着要选出新一任带路人。

    本来族弟拉马尔是热门人选,但是最初那任亚达夫的儿子已经长大。

    叔侄俩为了争夺权力闹得不可开交,本就衰弱的社会党,越发的不堪了。

    要不是想着掣肘印人党,罗恩真不想管那些乱七八糟的闲事。

    最后在他的暗中授意下,拉马尔成为社会党新一任党魁。

    他至少有些政治经验,知道谁才是北方邦的话事人,懂得怎么做事。

    亚达夫的儿子还是太年轻,冲动且气盛,需要再敲打几年。

    把这些事情都处理完,罗恩才回到孟买。

    这里的阳光智慧城市商圈早就已经开业,火爆程度比之德里更胜。

    孟买是极大之城,人更多、更密,也更爱凑热闹。

    毫不夸张的说,虽然这里当初因为拆迁的事、投入更高,但它的盈利能力更强,将会比新德里那边先一步收回成本。

    罗恩除了处理生意上的事,偶尔还会受邀参加一些活动,都是官面上为了宣传的那种。

    有人建议他带着全家去恒河沐浴,以祈求湿婆神的庇护。

    罗恩的老家就在瓦拉纳西,这样的活动必将意义重大,让他获得整个北印度的声望。

    只是罗恩考虑再三最后还是拒绝了,他实在信不过那条圣河。

    作为北印度最富有的人,他当然可以事先划定一块区域,然后进行水源净化。

    并且二十四小时派人驻守,日日检测水源质量。

    但没用,现在才2001年,科技树还没点到能消灭恒河所有细菌的地步。

    那鬼地方才是真正的细菌养蛊,这么多年下来,最后留着的都是王炸。

    恒河严选,他也怕呀,难不成还要再穿一次?

    他的孩子们也还小,绝对禁不起这种折腾。

    罗恩能接受的就是带家人去寺庙进行祈福,比如今天这样。

    伊莎带着拉维站到太阳神苏利耶的神像前祈祷,轮到拉维时,他双手合十喃喃道:“谢谢你给我一个美好的生活。”

    留了几张照片,一家三口又会合到一处。不,是四口,伊莎挺着肚子,还有四个月才到预产期。

    神像后的栅栏边,庙里正在进行得如火如荼的祭拜。

    他们不清楚火祭的确切规矩,也不熟悉拜赞歌的歌词。信众热切地吟诵着,钟声、鼓声和歌声响成一片。

    罗恩几人站在中心,法师边摇晃灯盏边走近来。在私人顾问的提醒下,他们用双手虚拢住火苗,仿佛也就此捧住了灯盏带来的光明和祝福。

    其余人也纷纷凑上前去,他们就着这个姿势,将手掌举到额前合十。

    昨晚这一套仪式后,活动才算结束。

    罗恩回到家还没来及休息,他就听到了内幕,安然公司遇到麻烦了。

    他的眼睛瞬间变得发亮,那可是家大公司,电力市场的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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