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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易小说 > 误圆房后,冷面军官宠她入骨 > 第1 章 穿越,羞羞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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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

    林夏感觉被一个健硕的身体拥入怀中。

    男人强而有力的心跳似乎要透过轻薄的肚兜,跳到她的心里去。

    “可以吗?”

    男人喘着粗气,滚烫的声音伴随着强烈的荷尔蒙气息扫过她的耳畔。

    因为极力克制着,那声音明显带着低沉的嘶哑。

    借着昏暗的烛光,林夏隐隐约约看到男人的脸,

    棱角分明,五官优越,英气逼人,帅的像犯了法。

    那深邃的双眸欲望翻滚,炙热的能把人的心烤化。

    母胎单身二十年的林夏还是第一次和男人贴的那么近,心跳突突。

    她不是在大学宿舍熬夜看小说,一气,从上铺掉下来摔死了吗?

    这是哪里?

    这个男人又是谁?

    难道阎王爷看她大好年华还没体验过男女欢好就死了,可怜她,特意给安排了个帅哥接风?

    思索之际,男人已经快要控制不住自己了。

    呼吸也愈发的急促。

    没等她开口说话,微凉的薄唇就已经覆盖她的唇瓣上。

    林夏的初吻啊。

    她被吻的大脑一片空白。

    察觉到身下的女人没有丁点回应,男人身体顿住,

    明白了。

    内心像是在做激烈的挣扎,然后薄唇缓缓离开,隐忍压抑着体内乱窜的小火苗从她身上下来。

    正准备离开,粗粝的大手突然被一只白皙的小手拉住,林夏咬了咬唇,

    “不许走。”

    明明是命令的语气,但声音娇柔的能滴出水来。

    男人小腹一紧,惊诧于她的挽留。

    转身,正对上那双好看的杏眸,水汪汪的带着醉人的迷离。

    见他还傻傻的站在那不动,只穿着肚兜的林夏两只小手干脆勾住那精窄的腰上。

    反正投胎前也要喝孟婆汤,什么都会忘,那就在黄泉路上好好放纵一次吧。

    尝尝男人是个什么滋味。

    她那又纯又欲的娇羞小模样,就像含苞待放的花骨朵,让人忍不住去采撷。

    陆北霆竭力压制的小火苗再次窜出来,熊熊燃烧。

    管她喜欢的是谁,男人此时脑海只有一个念头:

    我的媳妇我怎么就不能那啥了。

    他一把握住林夏盈盈一握的腰,紧紧圈在怀里。

    滚烫炽热的吻再次压在柔软的唇瓣上,用力的吸吮着。

    林夏被吻的心跳如鼓,娇羞的呼吸带着娇喘,挺俏的胸脯在红色缎面肚兜下,不受控制的如山峦起伏……

    她也不再拘泥,热情回应着他的吻。

    刚才的单向亲吻此刻变成了双向奔赴……

    仿佛要亲到对方的心坎里。

    男人的吻从柔软的唇瓣落到白皙的脖颈、平直的锁骨,一路往下,

    同时,厚实的大手顺着柔软的腰肢绕到她背后,轻轻一扯,肚兜的绳带散开。

    呼吸一滞。

    那么瘦的女孩,竟……

    动了情的瑞凤眼深深地看了一眼身下满脸羞红的女人,再也控制不住了。

    老旧木床吱呀吱呀。

    伴随着摇曳的烛光,像是深夜最美的交响曲。

    让男人更加欲罢不能……

    很久,林夏体力渐渐不支,求饶后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这黄泉路上的伙食不错,她吃的很好、很饱,

    也,很满足。

    暗夸这阎王爷善解人意,派来个这么靠谱的帅哥。

    第二天,鸡鸣声把她吵醒,以为喝孟婆汤的时间到了,慵懒的醒来,入眼……

    田字格的木质小窗,土黄色的衣柜,上了年代的八仙桌,

    桌上一个暖水壶,两个白底牡丹图案搪瓷缸。

    惊诧ing……

    这是什么鬼地方?

    伴随着一阵头疼,一股不属于她的记忆使劲钻入脑海。

    她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了眼墙上的挂历:1979年。

    妈呀,这不是阴曹地府,她穿越了。

    穿进昨晚熬夜看的那本年代文里。

    她不是文中的女主,而是一个同名同姓戏份少的不能再少的,可怜更可恨,骨灰级恋爱脑下场凄惨的配角炮灰。

    书中的林夏为喜欢的人去菜莲蓬,不慎落入深水区。

    回家探亲路过的陆北霆一个猛子扎进水里,不顾危险把人抱上了岸边。

    林夏的养父母从围观者口中得知,陆北霆家就在前面镇上,城镇户口,一家人都是工人,他本人还是个军官。

    王翠兰激动的两眼放光。

    她本打算把林夏嫁给邻居那个年近五十的卖豆腐的,那人刚死了老婆正张罗再娶呢,早就看上了水灵灵的原主,愿意出四百块钱的彩礼,还保证以后还每月给她家送一大块肥滋滋的五花肉。

    但跟眼前这个军官一比,那卖豆腐的就是个屁。

    王翠兰拦着浑身湿漉漉的陆北霆不让他走,又哭又闹,

    “我女儿的身子被你摸过抱过了,河边那么多人都看见了,一个黄花大闺女名节都被你毁了,以后还怎么嫁人?”

    “你必须把我女儿娶了,不然我就去部队闹。”

    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甭管什么原因,他确实抱了她,两人有了肌肤之亲。

    林家不依不饶,陆北霆无奈之下只能和原主领了结婚证。

    但因为没有感情,再加上对这种逼婚的不屑和厌恶,陆北霆婚后并未和原主圆房,甚至两人说过的话都数得清。

    婚后第三天陆北霆并未陪她回门,就回了部队,一去两年未归。

    这对刚进门的新媳妇来说简直是一种羞辱。

    但原主却在偷着乐,走的好走的妙,千万不要回来。

    她本就不喜欢这个当兵的糙汉子,冷冰冰的,看着就吓人。

    她喜欢沈成那样的。

    沈成和原主一个村的,是村里唯一读过高中的,有文化能说会道,还会写让人脸红心跳的情书,除了家里穷点外,简直就是原主的完美男神。

    只是她怕被打死根本不敢违背养父母的安排,才嫁给了陆北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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