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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易小说 > 踹掉渣男穿古代,婆家吃糠我吃肉 > 第134章 几个孩子都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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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几个月前孵了两窝蛋,鸡圈里逐渐充盈起来,目前加上之前那两只母鸡,再除去中途损耗的,还余下二十八只。

    公鸡六只,其余都是母鸡。

    养了四个多月,公鸡都已经开叫,从寅时开始,到卯时结束,后院热闹非凡。

    卯时。

    赵玉珍在公鸡的打鸣声中,揉着腰起了床。

    屋外,天已经大亮,骡子拉磨的声音清晰传入耳中,她伸了个懒腰,推开房门,林寄明身上穿着她亲手改良的背心褂子,正在院子里盯着骡子干活。

    高大的身影,看着踏实安心。

    她往男人的方向走去。

    “黄豆磨多少了?”

    听见动静,男人回过头,看见她时,露出一口白牙。

    “今儿怎么就醒了?”

    赵玉珍面带浅笑,“后院的鸡吵的人睡不着觉。”

    林寄明往屋后的方向看了眼,他天天起的早,倒是没太留意这些鸡叫声,这会听到那些鸡吵到媳妇儿睡觉,想也不想就说,“刚开叫的仔鸡肉嫩,给孩子补身体是极好的,回头杀两三只吃了,早晨也能清净些。”

    赵玉珍寻思养鸡本来也是为了改善自家生活的,便点头。

    “行,等会将鸡放出鸡笼的时候,你抓一只用箩筐罩着,下午回来我就将鸡杀了腌制好,晚上做清蒸仔鸡。”

    这种三四个月的鸡嫩,清蒸能保留鸡原本的鲜味,前世知夏就爱吃,肉质好的话,还带着微微清甜呢。

    自家养的这些鸡,鸡食吃的健康,白天还会将它们抛去包谷地和黄豆地里捉虫吃,肉质肯定是没问题的。

    男人点头应好。

    “你先梳洗去吧,里正和陈石头等会应该就过来了,黄豆已经磨好了,我先去厨房煮豆浆。”

    “哎。”

    赵氏应了一声,就开始忙活自己的去了。

    昨夜闷热,知夏本就睡的稍迟了些,早上还没睡到自然醒呢,就听得一阵敲门声。

    她顶着一窝乱糟糟的头发直挺挺从床上坐起来,眼睛却还跟睁不开似的。

    “谁啊?”

    “夏夏,是我。”赵玉珍在外头说,“你不是还要跟你爹去县城吗?该起了,你大哥出门割猪草都有一会了,你总不能还赖床上?”

    “来了。”

    知夏顶着乱糟糟的鸡窝头出门的时候,院子里不仅有赵玉珍和林寄明,还有里正沈纪之和另一个之前给家里做过泥瓦工的大叔。

    这大叔她是认识的,跟爹同岁,叫陈石头,等会都是要随着自家骡车往镇上去的。

    就在她从屋里出来的时候,刚才还说着话的众人纷纷侧头往她的方向望去,看见蓬头垢面的知夏时,神情一愣,又全都避开了视线。

    知夏顿时有种天都塌了的感觉,不用想也知道,刚起床的她看起来有多辣眼睛,她压低声音。

    “娘,你怎么都不提醒我家里来了人啊。”

    赵玉珍也压低声音。

    “我哪知道你直接就出来了,赶紧回屋梳洗梳洗,我去给你打盆水来。”

    知夏点头,转身折回了房里,将头顶的鸡窝梳理好,用浅青色发带编了条粗辫子垂在肩头,洗了脸才又端着盆从屋里出来。

    “里正伯伯,石头叔。”

    听见知夏的声音,沈纪之和陈石头往她的方向望去。

    小姑娘虽素面朝天,但五官生的好,中等的个头,皮肤白嫩,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的,看着很是讨喜。

    两人纷纷应了一声。

    沈纪之往厨房的方向望去。

    “弟妹,你们家知夏十一了吧?”

    赵玉珍一边忙活,一边笑着回,“是呢,十一岁零两个月啦。”

    “呀,都是大姑娘了,可以开始物色亲事了呢。”沈纪之笑问,“你们心里,可有合适的人家?”

    赵玉珍打着哈哈。

    “还早呢,婚姻大事关系到孩子一辈子,孩子自己中意是最重要的,我们寻思等知夏大一些再说,现在还没定性,谁也不知道她将来中意啥样的。”

    才十一,急啥呀?

    前世这个年纪的孩子,还在父母怀里撒娇呢。

    到底不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想法肯定跟这里的人还是有差别的,在她看来,这事儿至少得十五六之后再说。

    沈纪之一听,点头。

    “也是,孩子要是不乐意,将来日子也难熬。”

    原本还想给他媳妇儿娘家那边的侄子牵线呢,他那侄子今年十二,跟知夏年纪相仿,是个性格忠厚的孩子。

    将来两人要是能成,这是亲上加亲的好事,两家人也能走的再近一些。

    赵玉珍忙说,“就是这样想,咱都是过来人,明白这其中的道理,当然不能看着孩子走弯路。”

    她这么一说,沈纪之就暂且歇了这个心思。

    寻思再过个两年,等他们家闺女有个十三四了再说不迟。

    转而又将目光放到了刚割猪草回家的五福身上。

    这孩子平素话少,不显山不露水的,不容易被人注意到,他冷眼瞧着,也是个勤快忠厚的。

    至于林家大房的小儿子,现如今年纪虽然还小,不过都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五岁的小家伙听话懂事,颇有种大智若愚的感觉,听说林寄明夫妻二人有意让小儿子去念书,以他们家这条件,说不定将来还真能培养个秀才出来。

    不得不说,林寄明和赵氏养的这几个孩子都不错,将来指不定能有一番作为呢。

    他又看向刚从厨房里拿着筷子出来的林寄明。

    “听说你们打算让四海去镇上念书?”

    “是有这个打算。”林寄明将筷子放桌上,“也不求孩子将来有多大成就,多认几个字,肚子里有了墨水,将来要是能得个账房先生这样的活,总归是比咱们干农活要轻松的。”

    沈纪之满脸赞同。

    “这话不假,我弟妹他们当初也是这样打算,才将甫安送去镇上念书,没想到他会考上童生,别的不说,就他如今这水平,在村塾当个夫子绰绰有余了。”

    “那是那是。”林寄明恭维道,“我们家知夏认字,还多亏了甫安这个师父呢。”

    两人说着话的时候,赵玉珍端着托盘从厨房出来。

    “吃饭啦。”

    林寄明回头一看。

    “不是说了我来端。”他快步上前,从赵玉珍手中接过托盘放在桌上,“吃饭吃饭,咱吃了就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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