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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易小说 > 重生75:从火车乘警到京圈大佬 > 第231章 大学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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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以为陆城肯定会赞成的,郭秃子知道这小子硬气的很。

    上次打群架,在对方人多自己人少的情况下,都敢跟人家拼着干。

    可陆城却是对他的想法摇摇头。

    “郭大哥,真不是我怂啊,这东郊垃圾场就好比一个小市场,你要是想着把所有利益吃完了,那群人肯定急眼,他们急了眼会怎么做?”

    郭秃子想也没想的说道:“我管他们怎么做呢,有本事就跟我干一场,我烂命一条,可不怕他们。”

    “呵呵,郭大哥,打架不是最终的解决目的,真要把他们打急眼了,那他们也会破罐子破摔,到时候举报到相关部门,说垃圾场有很多废品可以卖钱…

    一旦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再责令工厂进行检查,工厂肯定会严格约束工人,你想想,到时工厂还会出来这么多废品吗?”

    见郭秃子举着酒杯沉默下来,陆城继续说道:“只怕那时大家都没有饭吃,所以一家独大并不是什么好事,树大招风的道理,你应该明白。

    市场需要一个良性循环,如果现在大家能和谐共存,我觉得挺好的。”

    “嘶!”郭秃子牙缝吸了口气。

    “听你这么一说,我再一琢磨,好像真是这么理,我还真有点太贪心了,比起之前,我现在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陆城端起酒杯,和他碰了一下:“郭大哥能听进去就行,我还怕你钻牛角尖呢。。”

    郭秃子笑了:“嗐,我这人没啥文化,还是听你说话舒服,每次被你点拨几句,我都觉得能学到不少东西,以后咱哥俩可要经常聚聚。”

    杯子再次碰了一下,一杯酒下肚,两人开始埋头吃起卤煮火烧。

    京城有好几家老字号的卤煮店,来的这家是南横街一家“小肠陈”的金字招牌店铺。

    这家处理肠子的功夫堪称一绝,处理的非常干净,肥美软烂,没有腥臭味。

    一碗卤煮火烧连汤带水的吃下去,直让人冒热汗,郭秃子解开棉衣的扣子,冲着窗口喊了一嗓子。

    “师傅,再来两碗,多整点肠头,汤宽着点。”

    “好嘞。”

    只见师傅抄起大勺,从锅里捞出下水和火烧,放到案板上,手起刀落的剁起来。

    都说卤煮是穷人吃的,其实这话一点儿也不假。

    说起卤煮的来历,要从乾隆下江南时期说起了,他把当地的厨师招到宫里面,研究出了一道猪肉药膳,配合多种香料炖制而成,起名叫苏造肉。

    可是普通老百姓吃不起五花肉啊,于是便改造了一下,用价格非常便宜的猪下水替代。

    因为都是出体力的人,没有主食吃不饱,所以后期又加了耐煮的死面火烧,也就是今天的卤煮火烧。

    从穷人的乐子,演变成今天的老京城符号,吃的就是一个市井文化。

    这就同喝啤酒差不多,啤酒刚推出来时,大多数人也喝不惯,说那玩意的口感跟马尿一样。

    但它价格便宜啊,慢慢喝着喝着,喝习惯了后,还真咂么出点味儿来,以至于现在京城的夏天,经常看到有人去打散啤。

    奈何京城人多,哪怕几个啤酒厂子马力全开,也无法供应上。

    又一碗卤煮端上来,陆城今天也是满足了一次口福,肥肠切成段,猪肺切成片,火烧切成菱形,炸过的豆腐干吸满了汤汁。

    上面淋的是蒜泥,酱豆腐汁,一口下去,那叫一个地道儿。

    两人各自喝了二两散白,吃了三碗卤煮火烧。

    郭秃子拍拍肚子:“老弟,我现在算是知道吃饱饭是什么滋味了,真他娘的痛快。”

    穷人就这点乐趣,吃饱喝足便是最大的心愿。

    其实人一辈子不就是图个吃喝嘛,吃好喝好,一辈子也就值了,烦心的事想那么多没用。

    两人吃饱喝足,约好下次去吃涮羊肉火锅。

    陆城往北走,郭秃子去了东边,路过一家糕点铺子,给婆娘带了一些回去。

    第二天就是陆城到大学报名的日子。

    早早的,陈香兰穿戴整齐,打扮的非常靓丽,她今天要亲自送陆城去报名。

    “老陆,你看我是穿这身好看,还是刚才那身好看?”

    陈香兰对着一面印着牡丹花的老式镜子,左右扭着身子。

    陆北堂正坐在那看报纸,眼皮也没抬:“都好看。”

    陈香兰顿时不乐意了:“你看了么就说都好看,怎么你们男的一个个这么敷衍。”

    陆北堂只好坐起身子,抬起眼皮认真看了一眼,实则注意力还是在报纸上。

    “啊,这身好看,比刚才那身好。”

    陈香兰撇着嘴:“算了算了,我不让你看了,你也看不出来个啥好,还是看你的报纸吧,晚上你就搂着报纸睡去吧…”

    陆城这时走进来,一看俩人又拌起嘴,急忙说道。

    “老妈,还是这身好看,你瞧瞧,多显身材,要是跟我走在一起,不管从背影还是从前面看,人家一准把你当成我姐,太年轻了。”

    陈香兰被夸成了一朵花,接着瞪了陆北堂一眼。

    “瞧瞧我儿子说话多好听,哪像你…”

    陆北堂嘟囔了一声:“哼,他说的鬼话你也信!都多大年纪了还年轻。”

    “不会说话就闭嘴。”

    陈香兰白着眼:“假话我也爱听,我听着舒坦,就是假话,我也没听你说过…”

    听着俩人又吵吵起来,陆城习惯了一样,坐到旁边。

    “妈,你不用送我了,我本身就是京城的,那清北大学的门朝哪,我比您都清楚。”

    陆北堂这时接了一句:“你妈哪是想送你,她就是想跟着沾沾光去。”

    陈香兰没有否认,儿子要上大学了,这是多光荣的事,当然要跟着沾沾光去。

    “你还说我呢,也不知道是谁天没亮就爬起来,把那皮鞋擦的锃亮,都能照出人影来,难道你不想去啊。”

    陆城这时低头看过去,果然和老妈说的一样,老爸把那双只有逢年过节才舍得穿的皮鞋,穿了出来。

    足以说明对陆城上大学的重视。

    被儿子注视着,陆北堂却不好意思一样,还收了收穿皮鞋的脚。

    儿子能上大学,最高兴的就属陆北堂了,他为儿子感到骄傲。

    这小子以前没少让他操心,哪次想起来都觉得恨铁不成钢,心里既气又急。

    可现在不一样了,和工友再提起他有个上大学的儿子,那脸上都泛着红光。

    只是陆北堂和所有传统的父亲一样,羞于表达父子之间的感情,从不会明着表露爱意,而只会用最坚实的肩膀,默默撑起这个家,为孩子遮风挡雨。

    父爱如山,亦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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