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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易小说 > 走入唐宋诗词的河流 > 第三十二章 剑挑烽烟: 高适的逆袭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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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开元十八年(公元730年)深秋,梁宋(今河南商丘)的田埂上,26岁的高适扛着锄头往家走。风卷着枯黄的稻穗打在腿上,心情郁闷——今年收成又不好,地里的麦子稀稀拉拉,连给母亲熬粥都不够。他裤脚沾着泥,怀里却揣着张皱巴巴的纸,上面是刚写的诗:

    “兔苑为农岁不登,雁池垂钓心长苦”。

    走到家门口,就看见母亲坐在门槛上补衣裳,线都穿不进针眼里。高适赶紧放下锄头,接过母亲手里的针线:“娘,我来。”母亲看着他,叹了口气:“儿啊,别总写那些没用的诗了,先把肚子填饱再说。”他点点头,夜里躺在草席上,借着油灯的光,还是忍不住往纸上写——他心里憋着股劲儿,总觉得不该一辈子埋在土里。

    20岁那年,高适带着仅有的碎银子,背着书囊去了长安。他以为凭着自己的诗才,总能谋个差事,却没想到长安的门,比梁宋的田埂还难跨。

    他住在平康坊最便宜的客栈里,每天天不亮就去拜访官员。有次去见一位姓王的郎中,门房斜着眼看他,手里的鞭子敲着门槛:“就你这穷酸样,也想见我们大人?”高适拿着怀里的诗稿,脸涨得通红,却没敢走——他从梁宋到长安,花光了所有积蓄,要是见不到官员,连回去的路费都没有。

    等了三个时辰,才看见王郎中醉醺醺地回来。高适赶紧递上诗稿,王郎中扫了两眼,扔在地上:“写的什么玩意儿?边塞、打仗,长安人不爱看这个!”诗稿落在泥水里,字迹晕开,高适蹲下去捡,手指都在抖——那是他熬了三个通宵写的,每一个字都藏着他的志向。

    长安的日子,过得比梁宋还苦得多。他没钱买饭,就去书铺抄书换馒头;冬天没炭火,就裹着破棉袄在油灯下看书。有人劝他:“高生,回梁宋种地吧,长安不是你待的地方。”他却摇摇头:“我就不信,凭我的笔,写不出一条路来。”

    后来他没钱住客栈,睡在破庙里。有天夜里,下起了大雨,庙顶漏雨,他把诗稿抱在怀里,缩在墙角。听见外面有人唱歌: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他探出头,看见个穿白衫的人,手里拎着酒壶,正对着雨唱歌——那是李白。

    两人一见如故,李白拉着他喝酒,听他说梁宋的田、长安的苦,拍着他的肩说:“兄弟,别愁!你的诗里有劲儿,将来肯定有人识你!”后来又遇到杜甫,仨人常在梁宋的田野里骑马、打猎、喝酒。李白喊着要“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杜甫叹着“朱门酒肉臭”,高适就跟着拍桌子,说:“将来我要去边塞,拿剑打仗,用诗写尽那里的事!”

    30岁那年,高适终于等来了机会——蓟北(今河北北部)招幕僚,他没跟家里说,收拾了个小包袱就走了。那是他第一次见边塞,风里带着沙,吹在脸上像刀子般,远处的长城蜿蜒在山里,就像条沉睡的龙。

    刚到军营,他就跟着将士们去巡逻。有次遇到契丹人偷袭,箭雨“嗖嗖”落在身边,一个小兵替他挡了一箭,倒在他怀里,嘴里还喊着“护着粮食”。高适抱着小兵,看着他胸口的血染红了衣裳,就懂了什么是“战场”——不是诗里写的“大漠孤烟直”,是真真切切的生死。

    夜里,他坐在篝火旁,借着光写《蓟门行五首》,

    写“胡骑虽凭陵,汉兵不顾身”,

    写“羌胡无尽日,征战几时归”。

    将士们围过来看,有个老兵指着诗说:

    “你写出了我们的苦,也写出了我们的劲!”

    最让他难忘的,是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的一场仗。那时候他在营州(今辽宁朝阳)幕府,敌军来犯,将士们在前线拼命,将领却在中军帐里喝酒、听琵琶。高适站在城楼上,风把战袍吹得猎猎响,看见下面的士兵一个个倒下,血把雪地染成红色,再回头,帐里的歌声还飘过来——他攥着拳头,当晚就写下了《燕歌行》。

    “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这两句诗,他写得又快又狠,墨汁都溅在了纸上。写完后,他把笔扔在桌上,哭了——他不是哭自己,是哭那些死在前线的士兵,哭他们的血,换不来将领的一句关心。

    后来这首诗传到长安,连唐玄宗都读了,说:“这个高适,写出了边塞的真模样。”高适的名字,终于被人记住了——不是因为他是“穷书生”,是因为他的诗里有血、有泪、有将士的魂。

    46岁那年,高适考中了进士,被派到封丘(今河南封丘)当县尉。这是个小官,管着催租、捕盗的事,他一点都高兴不起来——他想的是去边塞建功,不是在县里欺负老百姓。

    有次,县令让他去催租。他走到一个老农家里,看见破屋里连个像样的家具都没有,老农的老婆躺在床上咳,孩子瘦得皮包骨。老农跪在地上,手里捧着一把糠:“官爷,家里就这点东西了,求您放过我们吧!”

    高适拿着鞭子,手都在抖。他想起在梁宋种地的日子,想起母亲熬粥的样子,把鞭子扔在地上:“我不能催,你们的苦,我懂!”

    回去后,县令把他骂了一顿:“你是不是不想干了?连租都催不回来,要你何用!”高适梗着脖子说:“催租就是逼死老百姓,这差我干不了!”当天,他就写了辞职信,里面有两句诗:

    “拜迎长官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

    ——这不是抱怨,是他心里的痛,是一个读书人最后的底线。

    离开封丘那天,老百姓都来送他,有人塞给他鸡蛋,有人给他缝了双布鞋。高适抱着那些东西,眼泪差点掉下来——他没给老百姓做什么,老百姓却把他当亲人。他心里更坚定了:将来一定要做个好官,不欺负人,不辜负人。

    天宝十四载(公元755年),安史之乱爆发,长安都快被攻破了。唐玄宗逃到四川,太子李亨在灵武(今宁夏灵武)即位,是为唐肃宗。

    高适听说后,连夜往灵武赶。那时候路上全是叛军,他躲躲藏藏,走了半个月,终于见到了肃宗。肃宗问他:“现在叛军势大,该怎么办?”高适没慌,把想好的计策一条一条说出来:“叛军虽然人多,但都是乌合之众;只要守住潼关,再调西北的兵来夹击,肯定能赢!”

    肃宗听了,特别高兴:“没想到你不仅会写诗,还懂打仗!”当即任命他为侍御史,让他跟着大军平叛。

    后来,永王李璘在江南叛乱,肃宗又派高适去平叛。高适带着兵,在长江边布防。他知道永王的军队不擅水战,就下令造了很多火船,趁着夜里顺风,一把火烧了永王的战船。没几天,叛乱就平定了——这时候的高适,不再是那个只会写诗的穷书生,是能领兵打仗的将军了。

    有次打仗回来,他在营里写了首《塞下曲》:“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画图麒麟阁,入朝明光宫。”诗里的豪情,不是瞎写的,是他拿着剑,在战场上拼出来的。

    广德二年(公元764年),59岁的高适被封为渤海县侯。那天,他穿着紫色的官袍,手里拿着侯爵印,站在长安的朱雀大街上,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那个在梁宋田埂上扛锄头的穷小子,那个在长安破庙里躲雨的书生,那个在边塞风里写诗的幕僚。

    有人问他:“高公,您这辈子值吗?”他笑着说:“值!我从地里来,到战场上去,用笔写了心里的话,用剑护了家国,还有什么不值的?”

    晚年的高适,住在长安的宅子里,常和杜甫一起喝酒。杜甫病了,他就派人送药;杜甫没钱,他就偷偷塞银子。有次杜甫写了首诗给他:“当代论才子,如公复几人”,高适看了,笑着说:“子美,你别夸我,咱们当年在梁宋喝酒的时候,不就说好了,要一起写尽天下事吗?”

    他也没忘了李白。李白因永王案入狱时,很多人都不敢帮,高适却偷偷托人给牢里送棉衣和吃的,还跟法官说:“李白是被冤枉的,他只是想为国做事,不是要叛乱。”后来李白被流放,高适还写了首诗送他: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这不仅是送李白,也是送当年的自己,送所有不服输的人。

    永泰元年(公元765年),61岁的高适在长安病逝。临终前,他把诗稿交给儿子,说:“把这些诗好好收着,别丢了。这里面有我见过的边塞,有我认识的将士,有我这一辈子的劲儿。”

    现在读高适的诗,还能感觉到那股劲儿——不是风花雪月的软劲儿,是地里长出来的、战场上练出来的硬劲儿。他一辈子,从穷到富,从书生到将军,没靠过谁,就靠笔和剑,靠心里那股“不服输”的韧性。

    他写“战士军前半死生”,是因为他见过士兵的血;他写“拜迎长官心欲碎”,是因为他懂老百姓的苦;他写“莫愁前路无知己”,是因为他就走过那条难走的路。

    高适的诗意人生,不是飘在天上的,是踩在地上的。他告诉我们:不管你出身多穷,不管你碰多少壁,只要心里有劲儿,手里有活(不管是笔还是剑),就一定能走出一条自己的路来。

    就像他还站在边塞的风里,拍着你的肩说:“怕啥?大步往前走!天下总有识你的人,总有你能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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