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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易小说 > 重生65,靠打猎,我把妻女宠上了天 > 第11章 分门别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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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满只是冷漠地瞥了一眼,便扛起猎枪,径自下山。

    作恶多端,又不知悔改,是死是活,就让他们听天由命吧。

    回到家时,天色已经擦黑。

    院子里静悄悄的,推开门,屋里也是空无一人。

    刘满一愣,随即想起来,这个时间点,孙巧云应该是带着宝儿去村头的小河边洗衣服了。村里就那一口井,用水紧张,洗涮大多都去河边。

    正好!

    刘满心中一动,立刻关好院门,快步走进柴房。

    他意念一动,将那头巨大的野猪从空间里取了出来,瞬间塞满了半个柴房。

    他不敢耽搁,趁着四下无人,用最快的速度将整头猪开膛破肚,分割处理。猪头、猪蹄、下水、排骨、五花肉……分门别类,手法娴熟得像个操刀半辈子的老师傅。

    这三百多斤的野猪,处理起来是个大工程。他将大部分肉块和内脏都重新收回系统空间保鲜,只留下一扇最好的后腿,用麻绳捆了。又将柴房里的血迹用积雪和草木灰仔细掩盖好,确保看不出任何痕迹。

    做完这一切,他才长长舒了口气。

    扛起那只分量十足的猪后腿,刘满没有丝毫停留,径直锁上院门,朝着村西头林栓的家,大步走去。

    夜幕低垂,寒星点点。

    林栓家那座孤零零的石头院子里,只亮着一盏昏黄的油灯,光影摇曳,更显清冷。

    “砰砰砰。”

    刘满沉稳有力的敲门声,打破了这份寂静。

    “谁啊?大晚上的,还让不让人安生了!”屋里传来林栓那苍老而不耐烦的声音。

    “林大爷,是我,刘满。”

    屋里的声音顿了一下,随即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木门“吱呀”一声被拉开。

    林栓披着件破旧的羊皮袄,眯着浑浊的老眼打量着门外的刘满,当他的目光落到刘满肩上扛着的那只硕大无比、还淌着新鲜血水的猪后腿时,那双总是古井无波的眼睛里,猛地爆出一团精光!

    “这……这是……野猪后丘?”林栓的声音都有些变了调,他一步跨出门槛,凑上前,伸出枯树皮般的手,在那紧实的皮肉上摸了摸,又凑到鼻子前闻了闻那股子浓郁的野腥味,脸上的震惊再也掩饰不住。

    “好家伙!看这分量,看这膘头,这得是头三百斤往上的成年公猪王啊!你小子……你小子今天就扛着那杆老枪,干了这么个大家伙?!”

    饶是林栓这辈子在山里见过无数大风大浪,此刻也被刘满这战绩给惊得心头狂跳。

    单人,单枪,一天之内,猎杀一头猪王?

    这已经不是本事了,这是天赋!是天生吃这碗饭的料!

    猪后腿砸在石桌上,嘭的一声闷响。

    “运气好,碰上了。”

    “想着林大爷您和婶子也好久没尝荤腥,特地送来尝尝鲜。”

    林栓看着那条比自己大腿还粗的猪后腿,半晌没吭声。

    他重新审视着眼前的刘满,眼神复杂到了极点。

    良久,他长叹一口气,重重拍在刘满的肩上。

    “好小子……”

    “我这杆老枪,是真没跟错人。”

    “它找了个比我强太多的主家!”

    他一生好强,自诩枫林村第一猎手。

    可他知道,自己这辈子,也绝不可能单枪匹马干翻一头野猪王。

    不服老,不行了。

    进屋,倒了碗滚烫的热水。

    林栓吧嗒了一口旱烟,神情无比严肃。

    “小子,你听我说。”

    “有这身本事,是好事,也是祸事。”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往后打了好东西,都得藏着掖着,财不露白,懂吗!”

    他压低了声音,语气凝重。

    “最近这山里,不太平。”

    “总有陌生面孔在山外围转悠,不像是咱们这的人。”

    “这林子里,怕是引了外头的狼过来。”

    “你本事再大,也得防着暗箭!”

    刘满心中一凛。

    刀疤岑。

    野山参。

    他郑重点头:“林大爷,小子记下了。”

    这份提点,千金难换。

    ……

    回到家,刚推开院门。

    孙巧云和宝儿正围着案板,一大一小,都看呆了。

    案板上,是十几斤肥瘦相间的野猪肉。

    “爹!”

    宝儿看见刘满,献宝似的指着猪肉,奶声奶气地喊:“肉!好大的肉!”

    孙巧云回过神,眼神里全是不可思议。

    “这……也是你打的?”

    昨天是狼和豹子,今天是猪?

    刘满点点头,拿起菜刀,手起刀落,又切下一大半。

    “家里留点就行,剩下的我再去趟镇上,换钱粮。”

    趁着夜色再进镇子。

    几十斤上好的野猪肉,换回来一大笔钱和粮票。

    他又从供销社后库,用两块钱和一把肉票,弄来两件崭新的棉袄。

    一件小花棉袄,给宝儿。

    一件藏蓝色棉袄,给孙巧云。

    里面的棉花,又暖又松软。

    比她们身上那两件结了疙瘩的破袄子,好了不知多少倍。

    他回来时,娘俩正坐在灯下,小口小口地吃着肉炖白菜。

    看见他怀里的东西,孙巧云愣住了。

    “宝儿,快来试试爹买的新衣裳!”

    刘满笑着抖开那件小花棉袄。

    宝儿的眼睛瞬间就亮了,欢呼一声扑了过来。

    刘满将另一件递到孙巧云面前。

    “巧云,你也试试。”

    孙巧云看着那件崭新的、散发着棉花清香的棉袄,整个人都呆住了。

    她的手抚上去,温暖,厚实。

    这触感,像一道电流。

    她有多久,没穿过一件新衣服了?

    五年?还是十年?

    眼泪,毫无预兆地,一滴接着一滴,砸在崭新的布料上。

    “你……你怎么只给我们换了?你自己的呢?”

    她抬起头,泪眼婆娑,声音哽咽。

    他后背那件棉袄,还带着狼爪撕开的狰狞补丁。

    “我一个大老爷们,皮糙肉厚的,扛得住!”

    刘满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快换上试试!巧云,别哭了!”

    “我跟你说过,以后都是好日子!这只是个开始!”

    新棉袄穿在宝儿身上,像个年画里的福娃娃,在屋里高兴得直蹦。

    孙巧云看着女儿的笑脸,又看看刘满那双期待的眼睛。

    她心里那座冰山,塌了一角。

    她默默拿起棉袄,背过身去。

    当那股久违的、被温暖包裹的感觉传遍全身时,她再也控制不住。

    她没有回头,只是用低不可闻,却清晰无比的声音,轻轻说了一句:

    “……谢谢你。”

    话音刚落,院外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狗叫,和一声压抑的男人闷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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