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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易小说 > 狩猎1979:我带全家顿顿吃肉 > 第132章 我要让他活着比死还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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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乡里买散酒倒是顺利。

    连着能装下九十斤六十九度高粱烧的大酒坛子也一块买了,又花出去三块。

    枸杞却没买到。

    这年月寒冬腊月,乡里的小铺子确实没货,估摸着得去县城的供销社才有。

    这个倒也不急。

    这年代,尤其是小地方,散装的高度烧酒,粮食精魄十足,没后世那些弯弯绕。

    带回去加上鹿血鹿鞭,再慢慢添些补身子的药材,滋味自然会慢慢酝酿出来。

    老爹好这口,喝这酒是补身养气。

    等自己实力再拔高一些,那个总在固定地方溜达的吊睛白额大虫,迟早是囊中物。

    虎骨泡酒,那才是真正的霸道好东西!

    他心头盘算着,车轮却不知不觉拐向了通往李家村的那条岔道。

    快到李家村时,找个背阴的地儿把车子收进空间。

    这里他熟门熟路,以前没少偷偷跑来“偶遇”李红梅。

    想到那女人,陈冬河嘴角扯出一丝冷冽的弧度。

    曾经那点青春期的朦胧心思,早在上辈子看清她真面目时就烧成了灰。

    上辈子家破人亡,这女人没少在背后推波助澜!

    但凡她当时有一丝良心,肯站出来说句公道话,自己也不至于被迫赔偿李二狗那三百块的冤大头债。

    且不说上辈子,就这辈子的仇,还没找她算呢!

    陈冬河眼神冰寒,身影如一片落叶融入渐浓的夜色,悄无声息地潜入了李家村。

    以他如今的身手,想神不知鬼不觉地探查一个小村庄,比回自家后院还容易。

    他首要目标是李金财家。

    路过李二狗那破败院子,门锁紧闭,屋里黑黢黢一片死寂。

    李二狗他妈是个老实人,估计早就去亲戚家躲着羞了。

    至于李二狗和他爹李金宝,一个在逃,一个应该在县里活动。

    摸准李金财,就不信找不到那对父子!

    猫腰刚靠近李家土屋的后墙根,屋里的谈话声就顺着冷风钻进了耳朵。

    “哥,事儿办得咋样了?在县城托到门路没有?”

    是李金财带着点焦躁的声音。

    紧接着一个压抑着怒火的男声响起,带着点沙哑:

    “哪有那么容易!老子前头找了几个在县城街面上混的,看着凶神恶煞,结果呢?拿了老子的钱,屁事没干,扭头还想反过来讹老子!”

    “狗日的玩意儿,就是看老子打村里来,觉着好欺负,想吞老子的血汗钱!一群不讲人话的牲口!”

    “等明儿个早起,我得先进山看看二狗,下午再奔县城。要是实在没人敢接这活,老子就出远门!”

    “老二你想法子给我开张介绍信,到了外头,豁出价钱去,找个要钱不要命的狠主儿,也不是啥难事!”

    “陈冬河这小畜生,敢这么坑害我儿子,我要让他活着比死还难受!生不如死!”

    最后那句“生不如死”,李金宝是咬着后槽牙挤出来的,怨毒滔天。

    他把所有的一切,都算在了陈冬河头上。

    至于他儿子做了什么?在他眼里根本不算个事儿!

    本打算再盯几天,总能摸清李金宝这家伙的行踪轨迹……

    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机会这么快就送上门了。

    陈冬河心底一声冷哼,微微抬起身体,透过蒙着霜气的破窗户缝往里飞快地瞄了一眼。

    昏暗的油灯下,李金财和李金宝兄弟俩正对坐喝闷酒。

    桌上俩菜——一盘咸菜疙瘩,一盘几乎没什么油星的炒白菜帮子。

    炕桌上的酒,八成是因为心头恨意难消,一瓶“北大仓”已经见底了。

    李金宝“啪”地一声又启开一瓶,给自己和弟弟倒满。

    酒入愁肠,话匣子更是关不住,他一口一个“小杂种”、“小王八犊子”地咒骂着陈冬河全家。

    陈冬河现在完全有能力下手。

    以他的本事,让这两兄弟“意外”身亡,神不知鬼不觉,并非难事。

    但念头一闪而过,立刻被他摁了下去。

    现在弄死他们,帽子叔叔追查起来,自己下午刚去过乡里打酒的行踪,就太打眼了。

    这个时间点,可没谁给他作证没来过李家村。

    为了避免惹麻烦上身,他得沉住气!

    陈冬河眼中厉芒闪烁,已然打定了主意。

    明天一早就在李家村后山候着,看他们会不会一起进山……

    要是一锅端了,那就最好!

    哪怕只逮着李金宝一个,也有办法让他乖乖吐出李二狗的耗子洞!

    屋里那兄弟俩喝得眼珠子通红,舌头发硬,唾沫星子横飞地继续编排着如何折磨陈家的恶毒计划。

    陈冬河压下心底的怒火,不再停留,如同暗夜中的狸猫,身影一晃便融入屋后的黑暗中。

    他选了最近的山路,爆发出惊人的脚力,不到半小时便抄近道奔回了陈家屯。

    在村口无人处,他装出一副气喘吁吁的模样,搬出了那个沉重的大酒坛子扛在肩上。

    “爹!快搭把手,快拎不动啦!”

    他压着嗓子朝自家院门喊。

    陈大山闻声快步出来,一见那足有半人多高的大酒坛子,眼珠子瞪得溜圆:

    “哎呀我的老天爷!兔崽子,你搬了个酒缸回来啊?这得多少斤?!”

    王秀梅紧跟着出来,也是一阵惊呼:“哎呦我的儿!你这孩子!”

    陈大山过去接手,双臂一沉,稳稳抱起,一边往屋里挪一边估摸:“咋地也有百八十斤吧?冬河啊,你弄这老些酒回来是干啥?”

    王秀梅也一脸的不解和心疼,这酒得花多少钱?

    二姐陈小雨披着棉袄也出来了,睡在里屋的小丫头没被吵醒。

    陈冬河笑着跟进屋。

    “爹,我不是弄了半壶鹿血嘛,再加上那宝贝玩意儿,”他朝房梁上挂着的鹿鞭努了努嘴,“这可是正经好东西,泡少了糟践了!”

    “最少泡半个月,我再上山采点补身子的草根树皮添进去,到时候每天温一杯下肚,那劲儿道,绝对给您老把筋骨补得梆梆硬!我娘闲了也能抿两口暖和暖和身子骨。”

    这话正中陈大山下怀。

    老汉一听,眼睛都亮了几分,嘴上没多说,心里却熨帖得很。

    他二话不说,拎起陈冬河带回来的军绿色铝水壶,揭开酒坛盖子,小心翼翼地把那腥红粘稠的鹿血一股脑倒了进去。

    接着用长柄酒勺子舀出坛子里的酒灌入水壶,盖紧壶盖,手臂猛力摇晃几下,“哗啦哗啦”声分外响亮。

    这是让壶里残留的鹿血彻底化进酒里。

    最后,他再将这壶“血酒”全部倒回大坛。

    陈冬河跳上炕,取下那根冻硬实了的宝贝鹿鞭,像投掷标枪一样,“咚”地一声,精准地投入了那深不见底的酒海之中。

    父子俩对了个眼神,陈大山那布满皱纹的脸上,难得露出一丝极淡却心照不宣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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