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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易小说 > 乱世荒年:我每日一卦粮肉满仓! > 第42章 一箭贯穿,借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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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地上的脚印极为杂乱,深浅层叠。显然这只白狐已经在这附近活动数日了。

    江尘只能一点点搜寻,大气都不敢出。

    这东西极其狡猾,感知又颇为灵敏,速度还极快。

    要是察觉危险,一溜烟就跑没影了。

    沿着脚印绕了数圈,江尘一直弯着的腰也已经有些发酸。

    又一次顺着脚印转过灌木丛后,江尘忽觉视线内有东西动了一下。

    立刻猛地矮身,躲在一棵老松树后。

    侧目看去,六十步外的榛子树下,一只白色的狐狸前爪正按着一只肥硕的老鼠。

    歪着脑袋啃得正香,鲜血将雪地染红了一小片。

    一身狐皮毛油亮,阳光透过枝缝洒在它背上,甚至有些反光。

    “好皮子!”

    亲眼见到,江尘也不由感叹一句。

    这狐狸体型不小,看毛色该是只成年公狐,皮子绝对能值不少钱。

    江尘按下激动,呼吸渐渐悠长起来。

    手摸进箭袋,缓缓抽出一支箭,搭在弦上。

    左臂伸直,右眼微眯。

    随着进入屏息凝神的状态,他眼前的狐狸不断放大,直到如在眼前。

    牛角弓微微上抬,箭镞瞄准狐狸的侧腹。

    狐狸似是察觉到什么,进食动作猛地停住,耳朵像两片小雷达般扇动起来。

    它警惕地抬头,琥珀色的眼珠扫向四周,鼻尖快速抽动。

    山林中,一阵风吹过,似是让它闻到了陌生的气息。

    只是瞬息,狐狸便身体伏低,四肢迈开,狂奔着往深山逃去。

    “咻 ——”

    在它转身想逃的刹那,江尘的手松开了弓弦。

    箭镞破空,带起微弱的尖啸。

    狐狸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短促的惊鸣,胸腹就已经被箭矢穿透,深没至羽。

    之后余力未消,更是将其钉在雪地上。

    江尘快步走过去时,狐狸还在挣扎,尖牙咬得咯咯响。

    江尘抓起脖子一扭,挣扎声戛然而止。

    随之蹲下身,用刀小心地拨开狐狸的皮毛检查。

    这几乎是只纯白的狐狸,唯有腋下和四足有灰褐色的杂毛,稍微影响价格,算不上极品。

    而除了箭穿的细小伤口,其余地方都完好无损。

    只要剥皮的时候沿着这两处伤口,还是张上好的皮子。

    八两银子,到手!

    江尘咧嘴笑了笑,将狐狸挂在腰间,以最快的速度下山。

    剥皮的最佳时机就是体温未散,皮毛与皮肉间的油脂还未凝固时。

    若是耽搁了,可就不好剥皮了。

    狂奔下山时,江尘又看到了陈新豪。

    在他旁边,还有另一个干瘦男人,面色黝黑,眉眼间尽是疲惫,唯有一对眼珠黑的发亮。

    看面相,应该跟江有林的年纪差不多,背后同样背着一杆乌木大弓。

    江尘想了想,这人也是同村的猎户,名叫顾金山,也是村里最敢搏命的猎户。

    看来陈新豪说的没错。

    自从他猎到一只狍子后,村中的猎户全都坐不住了,都想进山看看,能不能有些收获。

    陈新豪见到江尘后,立马迎上来打招呼:“二郎,怎么这么快就下去了,见红了吗?”

    江尘看到陈新豪腰间挂了几个斑鸠。

    看来这就是他这半天的收获了。

    旁边的顾金山,却是眼睛极尖,第一眼见到江尘腰间的白狐。

    惊愕开口:“你猎到一只白脸儿?”

    白脸儿,就是猎户对白狐的俗称。

    山中猎户,少有直呼猎物大名的。据说直呼其名,容易吓走猎物。

    江尘小小:“今天运气不错。”

    陈新豪才看到江尘腰间毛色几乎纯白的狐狸,顿时嘴里有些发酸。

    早知道早上就该死皮赖脸跟上去的,起码自己也能分一点啊!

    不过想想,就算他放下这张老脸。恐怕江尘也不会带着自己。

    最终也只能羡慕开口:“二郎真是有本事了,你这打猎的本事,比你爹也丝毫不差了。”

    “陈叔你说笑了,我就是运气好,比我爹还差远了!”

    见陈新豪还要说什么,江尘主动开口:“陈叔,顾叔,我就不多说了,得赶紧回去剥皮,否则凉了就不好弄了。”

    陈新豪只好把嘴边的话咽了下去:“好好好,那你赶紧下去。”

    “又是到我家来玩啊,我让你婶子做桌菜好好招待你!”

    “行。”

    江尘也不管他是真心还是客套,顾不得太多,朝着山下走去。

    旁边的顾金山眼馋地看着江尘的背影,喃喃说了一句:“这小子,运气还真是好,这么半天就猎到一只白脸。”

    “那毛皮,拿到城里,恐怕能卖上五六两银子吧。”

    陈新豪鄙夷地看了他一眼:“你多久没进城了吧,皮子又涨价了,那张皮卖到八两银子,我也一点不觉得奇怪。”

    “八两?” 顾金山不由咋舌,心里想着自己哪天能有这么好的运气。

    要是能猎到一只白狐,家里妻子一年的药费都够了。

    顾金山之所以是三山村最搏命的猎户,就是因为家中还有个病号,需要常年吃药。

    陈新豪转头看向顾金山:“你不是说过两天想进二黑山一趟吗?要能把江家小子带上,我就去。”

    他们刚刚进山,转悠了半圈都没找到什么猎物。

    顾金山白转一天,就起了进二黑山的打算。

    听到陈新豪的话,顾金山眉头皱起,最终还是有些犹豫:“二黑山里窝子多,他经验不够吧。”

    “再说,要是碰上野猪,他的箭都射不透。”

    山林里的野猪,常年在泥地里打滚,身上粗毛和泥土混在一起,几乎形成一层硬甲,寻常的箭矢根本射不穿。

    即便是经年的老猎人,碰到野猪也大多只能退避三舍。

    想要猎野猪,引诱到挖好的窝子里,然后射杀才是最好的办法。

    可江尘刚开始捕猎没多久,就算天赋异禀,射得准,可对上野猪也只是个累赘。

    陈新豪却摇头:“可他现在运气好,他在,我们能沾点好运啊。说不定进山就碰见只角儿仙呢。”

    角仙,就是带角的老鹿。

    一只连皮带骨,还有一对最值钱的鹿角。

    二十两银子打不住,三个人分也能一人七两了。

    而狩猎的难度,也比野猪要低。

    本来不想江尘加入的顾金山,只因为这一个虚无缥缈的说法,就开始动摇了。

    略微犹豫后开口:“还是再看看吧,回去我问问顾强和孙大昌去不去,要是凑够三个人,还是没必要拉上他。”

    他也信运气,但还是觉得江尘太年轻,有些犹豫。

    “成,那我等你消息。”

    村中就这五户猎户,可要是五家一起去,就算猎到一头野猪,也不够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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