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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易小说 > 我不是天才刑警 > 第24章 打架后续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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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廊。

    “马上马上!有点业务!”

    孙玉杰回了一句,继续给韩凌洗脑。

    韩凌看着他:“想听听我的建议吗?”

    孙玉杰:“啊?你说。”

    韩凌道:“首先,我和杨芮是校友,后来在影视基地认识,现在又是同辖区的同事,加联系方式很正常,非常正常。

    其次,我和她是纯洁的,现在是,以后也是。

    最后,如果你想追她的话,最好不要干涉她个人生活,这会让女孩感受到莫大压力,误会你有畸形的掌控欲,一旦打了标签,往后可就难了。”

    孙玉杰觉得很有道理,下意识点头,反应过来后连忙否认:“什么……追,我是站在你的立场,为你好。”

    韩凌顺着他说:“感谢感谢,我也是为你好。”

    被韩凌一提醒,孙玉杰理性打败冲动的感性,智商回归高地:“听你的。”

    两人返回。

    “你给我打吧。”韩凌说出了自己的手机号。

    杨芮狐疑的看了两人一眼,拨通号码,随后储存,说道:“我们都在校友群里吧?有空加QQ号。”

    韩凌点头:“行,那你们忙……哦对了,童峰现在什么情况?”

    入职后他和童峰联系过几次,对方入职后,直接进了刑侦大队一中队。

    一中队,重案中队,以童峰的性格和考警察初衷,工作上怕是有点难了。

    孙玉杰回答:“挺好啊,副中队长方舟亲自带他。

    方舟,知道吧?咱们学长,历届省考招警总成绩第一名,记录到现在也没被打破,张云航在他面前,压根不够看。

    二十七岁啊,全省有这么年轻的副中队长吗?没听说过吧?”

    方舟?

    韩凌读取记忆,是有这么个人,警校偶尔能听到关于他的事迹,对方在校的时候就非常优秀,各方能力拔尖。

    选择考分局不考市局,大概是个人的职业偏好,扎根基层直接快速办案。

    市局的工作,更偏向于宏观指导和政策制定,除非市里发生很严重的案件才会下沉,或者县局有处理不了的案子。

    二十七岁的副中队长确实很厉害,属于【天才型】的那一批,能力必须非常突出。

    当然也有极限情况,中队年轻刑警如果有重大功勋外加机遇或领导赏识,有可能二十四五就能升任副中队长,这是理论上的凤毛麟角。

    杨芮也是开口:“聪明、业务能力强、执行力强,几年来侦破了不少案子,方队的优秀别说在青昌,全省也能排上号。”

    孙玉杰点头表示同意,看来对方舟很是推崇。

    “结婚了吧?”

    韩凌的关注点有点跑偏,因为在杨芮夸奖另一个男人的时候,孙玉杰完全没有吃醋的表情。

    “听说是结婚了。”孙玉杰自然不知道韩凌在想什么,“诶?你关心人家结不结婚干啥。”

    韩凌心道果然如此。

    方舟要是没结婚,孙玉杰可就惨了,二十七岁,黄金结婚年龄,还那么优秀,相比之下孙玉杰的竞争力在哪?

    完全找不到。

    就算方舟对杨芮没有那方面的意思,但找男朋友就怕对比,法医、痕检、刑警,三者整天打交道,难保杨芮不萌生拒绝将就的念头。

    好在结婚了。

    不过韩凌对孙杨两人的深度关系了解很浅,也许杨芮对孙玉杰有好感也说不定。

    “随口一问,那我走了,回见。”韩凌转身摆手。

    “回见。”

    “有空聚。”

    杨芮和孙玉杰在后面说道。

    带着伤者回到望楼派出所,韩凌把伤情鉴定报告给了朱跃,朱跃随后上报分管副所长,在所有资料整理完毕后,会全部移交分局法制大队。

    此案已经不需要再侦查了,朱跃有意锻炼韩凌的业务能力,增长经验,便把大部分后续工作交给了他。

    女方还在找机会寻求浩子的谅解,这件事很重要,对双方都很重要,可是她不知道这种行为只会增加浩子的愤怒值。

    精神和肉体的双重出轨,头顶的帽子更绿了。

    根据案情,受【轻伤】的浩子需要执行行政拘留,矮个子需要执行刑事拘留,未来会判刑。

    如果矮个子谅解的话,浩子的行政拘留可以不执行。

    如果浩子谅解,矮个子能很大概率争取缓刑。

    但这里面有个时间的问题,刑事案件的流程很慢,从派出所到分局,从分局到看守所,从看守所到检察院,从检察院再到法院,时间跨度很长。

    而行政拘留就在眼前,非特殊情况无法拖后,公安机关不可能因为一个未知、尚未达成的谅解可能,去暂停行政处罚流程。

    那么矮个子是否要谅解?

    如果他不谅解浩子,双方也许同归于尽,但存在浩子从拘留所出来后,因客观原因反悔,选择谅解矮个子的可能。

    如此的话,浩子经历了拘留,矮个子到时必然会付出更大代价才能拿到谅解书。

    双方都有过错,一治安一刑事,处理起来不是那么简单。

    韩凌征求两人意见。

    矮个子冷静下来后,知道自己摊上事了,意思明确:你谅解我,我谅解你。

    浩子还在绿怒中,态度极其坚决:我就算进去蹲几天,也不签谅解书!

    如此,事情似乎没有了回旋的余地,如果未来矮个子想让浩子签谅解书,更难。

    所里负责调解的民警尝试参与,可惜浩子正在气头上,恐怕在拘留决定书下发规定的二十四小时内,不可能松口。

    “他不同意,你这边什么意思?”韩凌单独见了矮个子。

    矮个子自然不妥协:“他不签我就不签。”

    韩凌说明其中利害,你签了,未来调解的时候有余地,不签,一旦浩子被拘留,调解极难。

    矮个子也不傻:“我签了,万一他到时候坚决不签怎么办?”

    说的也没错,就是赌,但矮个子要面临的是刑事处罚,坚持【双方同时谅解】并不明智,很容易造成最坏结果。

    秉承为双方考虑的原则,韩凌和法制员、调解员商议过后,拟定了两个解决方向。

    第一,行政处罚不能拖延,但可以签字延迟执行,让浩子先签行政拘留决定书,这样的话浩子未来如果改变了意愿,双方和解,通过复议有可能变更或者撤销。

    只是【有可能】,复议机关那边如何决定无法保证。

    第二,最直接的办法,马上通知双方亲属,以最快的时间商议谅解事宜,在行政拘留规定执行时间内达成意愿一致。

    此案持续到了第二天。

    当双方亲属加入后,调解起来就容易了,浩子最终选择妥协,两人同时签了谅解书。

    治安处罚严格意义上虽然不算案底,但毕竟是留在公安系统内部的污点,某些情景下是可以查到的。

    至少,开不出《无违法犯罪记录》了,只能开《无犯罪记录》。

    韩凌拿着刑事拘留报告书上报分局法制大队,副局长签字后,对矮个子执行刑事拘留。

    下午,韩凌和刑侦组另一名正式民警开车出发,将对方送到了看守所。

    到此韩凌的任务完成了,后续问题就是分局和检察院的事情,双方家属需要到分局和检察院咨询处理相关事宜,比如取保候审等。

    互殴案中一方轻伤,轻伤者免于处罚,致人轻伤者付出巨大代价免于实刑,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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