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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易小说 > 我在二战当文豪 > 第14章 来了个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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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平衡文学性和故事性以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题材!”

    恩尼继续输出。

    普佐也是把耳朵竖起来,十分专注的倾听恩尼传道。

    “无论什么时候,要想成功,就得适应环境。”

    “就跟打仗一样,所有人都在用枪,不能说你还在用弓箭。”

    “总而言之,你适合走通俗文学路线,那么就必须适应眼下的市场。”

    “通俗两个字代表着什么?无非就是大众喜闻乐见的东西。”

    “也就是说有两方面你必须着重加强,一方面是故事性,另一方面就是在情色元素上的增强。”

    恩尼说着说着,脸上就带上了不言而喻的笑容,东方有句古话说得好,食色性也,从古至今没人会不喜欢看雪白。

    恩尼是笑了,但听到“情色元素”四个字后,阿西莫夫和普佐却是傻眼了。

    他们两人都是对自己的小说有一定追求的,不像恩尼这个后世的灵魂,从网文的尸山血海中杀出来,在底线方面是很灵活的。

    节操是什么?哦,路人!

    尤其是阿西莫夫,眼睛瞪的跟机器人一样,他是头一次见到恩尼毫无下限的另一面。

    “嘿,别这么看我,不可否认的是,我说的是真理!”

    恩尼没有感到丝毫难堪,噙着笑容继续输出:“只要加入足够挑逗人的情色元素,就能吸引到大部分读者阅读你的故事。

    另外,别以为小说搞涩涩就肯定比不上那些情色的漫画,实际上,漫画只能表现出画面张力,但一段好的文字,却是能让阅读者代入意识,感知角色的思维过程。

    而这种意识上的张力,是漫画远远达不到的。

    就比如,现在市面上的大部分漫画作品,都喜欢在封面上画上一个抓人眼球的半祼女性,自然而然,就会特意去体现一些特殊部位。

    但再怎么体现,也仅仅只能冲击到视觉,但人除了视觉,还拥有听觉、触觉、味觉等等。

    这时候就能体现出文字的妙处……软暖丰腴的口口口,触碰如棉花口口,品尝起来带着口口口,她发出口口口口口……”

    “诶?你们两个都弯着腰干嘛?”

    不知道什么时候,阿西莫夫和普佐都弯了腰,耳根子都有些红。

    缓了缓,普佐直起身子,有些结巴地说:“我……我不想成为一个情色小说家!”

    恩尼淡淡一笑,说道:“我只是让你适当加入些吸引人的元素,主要还是注重故事性。比方说,作为一个意大利裔,你完全可以写一写黑手党在纽约的故事嘛!

    这不是歧视,是发挥你的种族优势,作为读者,肯定会觉得意裔作者写出的黑帮故事会更有可信度。”

    “而且,增强故事性,并不代表就彻底放弃文学性。

    只要情节足够合理有张力,在故事中设置足够的悬念,注重人物的成长弧光,引导读者代入故事,那么小说所承载的思想便会自然渗透,引发读者思考。

    雷蒙德·钱德勒的《长眠不醒》都看过吧?

    其中就充斥着很多暴力和情色片段,听起来就很低俗,可实际上呢?这部长篇侦探小说除了故事性以外,在文学性方面也相当不弱。

    就比如,马洛在追查失踪的盖革时,不仅解开了豪门内部的欲望与谎言,更通过人物的对话和行为,揭露了上层社会的冷漠与道德败坏。

    这种富有张力的情节,以及故事的悬念设置,自然就引出了读者对善恶和正义的思考,让所谓的文学性,很自然的就融入到故事推进当中。”

    《长眠不醒》是雷蒙德·钱德勒在去年出版的长篇侦探小说,一经出版就销量惊人,让钱德勒名声大振。也是靠着这部侦探小说,让钱德勒成为了后世“硬汉派”侦探小说的代名词。

    细思起来,雷蒙德·钱德勒的经历跟马里奥·普佐也很像,都是因为生活穷困才开始写小说。

    但钱德勒聪明的地方就在于,他主观目的就是为了赚取稿费,所以一开始就直接模仿自己喜欢的作者“达希尔・哈米特”的风格来写作,于是写的第一篇侦探小说《勒索者不开枪》,就公开发表在了1933年12月的《黑面具》杂志上。

    “《长眠不醒》我看过,写得相当好!”

    有了对标的作品后,普佐对接下来的创作思路更加清晰了。

    “那感情好,说这么多没白说!”

    “据我所知,《黑面具》杂志虽然是一流的类型杂志,但也是愿意培养新人的。”

    “著名的‘硬汉派’侦探小说作家,达希尔·哈米特、雷蒙德·钱德勒、卡罗尔·约翰·戴利……最开始都是以新人之姿在《黑面具》上发布作品的。”

    “如果《黑面具》实在过不了,投稿给低端些的《一角侦探》也行。”

    恩尼笑着。

    投稿嘛,主打就是一个不认死理~

    普佐露出恍然的表情,忽然觉得这一点才是今晚最大的收获。

    “说了这么多,我都有点手痒了。”

    “要不然这样吧?一周的时间,我和你各自写一个故事,到时候一起投稿给《黑面具》,看看谁能先过稿。”

    在刚才对普佐的一番教学中,恩尼灵光一闪,有了一个相当不错的故事。

    普佐诧异了下,便带着笑容欣然接受了。

    这还是他人生头一遭遇到一样热爱写作的伙伴,何况这种良性竞争也能提升写作效率和质量。

    一旁,阿西莫夫见到两人定下这个“写作挑战”,也很是心痒难耐地说道:“这个挑战有意思,算我一个!”

    恩尼有些疑惑:“你最擅长的不是科幻小说吗?”

    “你这就小瞧我了,什么类型我都能写。”

    “要是你愿意,可以看看去年12月号的《埃勒里・奎因神秘杂志》,上面刊登了我写的推理小说。”

    阿西莫夫推了推眼镜,镜片上闪过柯南动漫般自信的弧光。

    恩尼恍然了下,才想起来阿西莫夫的确是个既高产又全能的作家,一生之中写了超过500本书,几乎涵盖了所有分类,甚至还写过一本笑话集。

    靠,不好,这次的挑战来了个卷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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