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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严肃穆的维多利亚地方法院,旁听席上挤满了各路记者和来看热闹的市民。镁光灯在开庭前闪烁不停,像一片躁动的星海。
格里芬警司坐在控方律师身后,他换上了一身笔挺的西装,金色的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脸上带着运筹帷幄的自信。他甚至有心情对几位熟悉的记者,微微点头致意。
被告席上,陈山、王虎,以及钱振声五人,并排而坐。
陈山依旧是那副平静的样子,仿佛是来旁听一场与自己无关的审判。
王虎则梗着脖子,一脸的桀骜不驯,要不是有两个庭警在旁边按着,他随时可能跳起来。
钱振声五人,更是像五座石雕,从坐下的那一刻起,就没动过一下,连眼皮都很少眨。
控方律师,一个瘦高的英国人,站起身,开始陈述案情。他的声音清晰而有力,逻辑简单而粗暴。
“法官大人,事实非常清楚。警方接到报警,称九龙城寨附近发生枪战。
警员赶到现场时,亲眼目睹被告王虎,手持两把枪械,向对面楼顶射击。
人赃并获,证据确凿。而他的老板,本案的另一位被告陈山先生,就在现场。
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是一场有预谋的、黑社会性质的武装冲突。
至于另外五位被告,经查证,没有任何合法的入境记录,属于非法入境。”
控方的陈述,无懈可击。
格里芬的嘴角,勾起一抹胜利的弧度。他要的,就是这个结果。把陈山拖进法庭,用大英帝国的法律,把他钉死在被告席上。
轮到辩方。
苏明哲站了起来。
他没有立刻说话,只是先解开了西装上衣的扣子,这个小小的动作,让法庭上紧绷的空气,莫名地松弛了几分。他不像个来打仗的律师,更像个来上课的教授。
“法官大人,”苏明哲的声音温和而沉稳,“在开始辩护前,我想先请教一下控方证人,也就是当天带队的格里芬总警司几个小问题。”
格里芬微微一愣,随即站了起来,脸上带着礼貌而疏远的微笑。他倒想看看,这位法律界的王牌,能玩出什么花样。
“格里芬警司,请问,你们接到报警,到抵达现场,用了多长时间?”苏明哲问道。
“三分钟。”格里芬回答得很快,这是他引以为傲的效率。
“三分钟?真是令人敬佩的效率。”苏明哲点了点头,话锋一转,“也就是说,在你们抵达前的某一刻,枪声,就已经响了。是吗?”
“是的。”
“那么,请问警司先生,第一声枪响,来自哪里?”
格里芬的眉头,不易察觉地皱了一下:“根据现场判断,来自我方警员对面的一栋唐楼楼顶。”
“很好。”苏明哲的语速不疾不徐,“一个狙击手,在光天化日之下,于九龙城寨开枪。
而我们效率惊人的皇家警察,在控制了现场之后,有没有找到这位神秘的狙击手?或者,他用过的弹壳?又或者,他留下的任何蛛丝马迹?”
格里芬的脸色,有些难看了。“……没有。”
“哦?”苏明哲发出一声恰到好处的惊叹,他转向法官和陪审团,摊了摊手。
“真是不可思议。一名刺客,在闹市行凶,事后竟能人间蒸发。而我们尽忠职守的警察,却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被刺杀的对象身上。这办案的思路,真是……新颖。”
旁听席上传来一阵压抑的低笑声。
格里芬的脸,涨红了。他感觉自己不是在接受问询,而是在被公开羞辱。
苏明哲没有再看他,而是转向被告席。“我请求传唤我的当事人,王虎先生,作为证人。”
法庭一片哗然。
让一个已经认罪的被告上庭作证?这是什么路数?疯了吗?
王虎也被搞蒙了,他瞪着苏明哲,不知道这戴眼镜的家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王虎先生,”苏明哲看着他,眼神温和,“请你告诉法官大人,你为什么要开枪?”
“我大佬被人打了黑枪!我当然要还手!”王虎吼道,唾沫星子都快喷到对面的控方律师脸上。
“你说的‘大佬’,是指陈山先生?”
“废话!”
“当时的情况很危险,对吗?”
“子弹贴着我山哥的耳朵飞过去!你说危不危险?”
“所以,你当时唯一的念头,就是保护你的老板?”
“对!”王虎答得斩钉截铁。
苏明哲追问,“所以,在那种生死一线的关头,你看到你老板身陷险境,出于人类最原始的保护同伴的本能,你抓起了身边一切可以当做武器的东西,去反击那个看不见的敌人。是这样吗?”
这个描述,让王虎听着都觉得,自己好像还挺英雄的。他用力地点了点头:“对!就是这样!”
苏明哲转向法官,微微鞠躬。“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已经陈述完毕。他的行为,或许鲁莽,或许触犯了枪械管理条例。但他的动机,并非控方所说的‘黑帮火并’,而是在特殊情况下的‘防卫过当’,或者说,是‘正当防卫’的延伸。他是在保护一位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合法的香港市民。”
格里芬的拳头,在桌子底下,悄悄捏紧了。
黑的说成白的!他真的在把黑的说成白的!
“肃静!”法官敲响了法槌。“辩方律师,你还有什么证据,证明你的当事人,陈山先生,是‘受害者’?”
“当然有。”苏明哲笑了。他递上一叠文件。“这是我的当事人,陈山先生,旗下远东实业的慈善捐款记录,以及正在筹建的学校和医院的计划书。报纸上,都称呼他为‘九龙城寨的大善人’。我想请问,一个刺客,为什么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刺杀一个正在为几百个孩子盖学校的善人呢?这不合逻辑。”
他又拿出另一份文件。
“这是我找到的几位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词。他们都是在附近谋生的普通小贩,他们都证明,是先听到了那声来自楼顶的、致命的枪响,然后才看到我的当事人王虎先生,为了保护老板,愤而还击。他们的证词,与警方的报告,在关键的时间顺序上,完全一致。”
苏明哲顿了顿,将最后一份文件,轻轻放在桌上。
“至于这五位‘非法入境者’,”他看向钱振声五人,“据我所知,他们都是从内地来香港,投靠亲友,准备到远东实业的工厂里,找一份工作的普通工人。他们甚至还没来得及办理合法的身份证明,就无辜地卷入了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案里。他们,同样是受害者。”
苏明哲说完,坐了下来。
整个法庭,鸦雀无声。
所有人都听明白了。
这位大律师,从头到尾,都没有否认王虎开了枪,也没有否认那五个人没有合法身份。
他只是,把整个故事,换了一种讲法。
一个慈善家,当街遇刺。一个忠心耿耿的下属,情急之下,拔枪自卫。一群无辜的乡下人,恰好路过,被当成同伙。
而策划了这一切的警方,不仅抓不到真正的凶手,反而把受害者全都告上了法庭。
这个故事,比控方那个“黑帮火并”的版本,听起来……更合情,也更合理。
法官摘下眼镜,揉了揉眉心。他看了看面如死灰的格里芬,又看了看云淡风轻的苏明哲,心里已经有了判断。
“砰!”法槌落下。
“经陪审团商议,现宣布判决结果。”
“被告陈山,及钱振声、孟新、李响、孙立、赵铁山五人,涉嫌参与黑社会武装冲突证据不足,当庭释放。”
“被告王虎,非法持有枪械罪名成立,但考虑到其行为存在防卫过当的特殊情节,判处入狱一年零六个月。”
“关于五名非法入境人员,鉴于其特殊情况,责令其在一个月内,补办合法居留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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