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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易小说 > 文豪1879:独行法兰西 > 第263章 又这么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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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底的伦敦,泰晤士河早就在日渐炽热的阳光下蒸腾起复杂的气味,正式进入了“大恶臭”季节。

    往常那些绅士、贵族以及富裕的中产家庭,早已开始打点行装,逃离这座城市,前往乡间别墅或海滨胜地。

    但今年,却出现了一幅反常的景象。

    一些原本要启程去乡下的绅士,特意推迟了行程,或者干脆改变了计划。

    “汉普郡的微风可以等等,但福尔摩斯的推理不能错过。”一位银行家对妻子如是说。

    后者虽然对伦敦的臭味抱怨不已,但也被丈夫描述的故事勾起了兴趣,默许了这一决定。

    《良言》七月下旬刊发售日当天的清晨,伦敦许多主要的报摊和书店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龙。

    队伍中的人们衣着各异,有头戴高礼帽、手持文明棍的绅士;有衣着体面、面露急切神色的职员;还有一些一夜未眠、眼中带着血丝的年轻学生。

    他们彼此交谈着,话题无一例外地围绕着那个名字——夏洛克·福尔摩斯。

    一个仆人打扮的中年人抱怨:“该死的天气!要不是为了福尔摩斯先生,我现在应该在苏塞克斯的海边吹风!”

    排在他前面的一位附和:“谁说不是呢,我的主人原本计划昨天动身期巴斯,但他一想到要错过今天的《良言》,就迈不开腿,非要我买了才去。”

    不过更多人是在猜测今天的连载,到底会给他们什么惊喜。

    “我说,杰克,你猜今天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又会有什么惊人之举?”

    “上帝才知道!上一期他只是瞥了现场几眼,就说出了那么多门道,简直像巫师一样!”

    “他可不是巫师,他使用的‘演绎法’!观察、推理!”

    “你说的好像你已经会‘演绎法’了似的!”

    “我打赌他肯定能抓住那个留下‘RACHE’字样的家伙……”

    ……

    当书店的大门终于打开,新一期《良言》被搬出来时,人群出现了一阵小小的骚动。

    杂志的封面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夏洛克·福尔摩斯蹲在地面上,手持一个放大镜,正仔细审视着一枚清晰的泥鞋印;

    背景是朦胧的伦敦街景,煤气灯的光晕照出一辆马车的模糊影子。

    “给我一本!”

    “我要三本!帮俱乐部的朋友带的!”

    “快,快找《血字的研究》在哪一页!”

    抢购的热潮几乎瞬间爆发。

    杂志以惊人的速度从报摊上消失,流入急切的读者手中。

    很快,伦敦的公共阅览室、绅士俱乐部的吸烟室,甚至一些大型图书馆的期刊阅览区,都挤满了读者。

    起初,这些地方只有“沙沙”的翻书声和低沉的呼吸。

    但随着故事的推进,不时就响起惊叹声,恍然大悟的“啊哈!”声,当然还有困惑的啧啧声。

    【福尔摩斯不再理会那具尸体,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像一只训练有素的猎犬般,开始在房间里搜索起来。

    他在屋里默默地走来走去,有时站住,有时跪下,有一次竟趴在地上了,用他那个放大镜仔细地检查地板上的尘埃……他用卷尺测量了血字距离地面的高度……

    有一次,令我惊讶的是,他居然从壁炉的角落里,用小镊子小心翼翼地夹起一小撮卷曲的、灰黑色的片状物,放在掌心中,凑到鼻尖闻了闻,又拿到窗边光亮处仔细观察。

    我凑上去看,这些片状的灰烬颜色很深,而且是呈起伏的形状。

    ……】

    有些读者看到这里,忍不住嘀咕:“灰烬有什么好看的?都烧成灰了,就算有字也看不出吧?”

    另外的读者则嗤笑道:“那是你看不出来,但那可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他一定有什么办法!”

    其他读者附和起来:“是的,福尔摩斯先生一定有办法!”

    开始质疑的读者顿时闭了嘴。

    这时候公共阅览室的老板也在一旁提醒:“嘿,先生们,注意时间,后面的人还等着呢!”

    讨论的人看了一眼外面黑压压的人群,立刻噤声不语,开始继续阅读起来。

    在接下来的的情节当中,莱昂纳尔向读者展示了几乎所有福尔摩斯发现的痕迹:

    脚印、水坑、车辙、蹄印、灰尘,还有死者口袋里的金表、金链、刻有共济会徽章的金戒指、零钱,以及印有“伊瑙克·锥伯”这个名字的名片……

    福尔摩斯如同一个魔术师,在雷斯垂德断言“毫无线索”的角落,不断提取出信息。

    最后,他站在那血写的“RACHE”面前,陷入了短暂的沉思。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迫不及待地提出关于“瑞秋小姐”的推测。

    读者们也陷入了沉思,在海量的细节面前,他们那点可怜的脑浆子已经快被烧干了。

    所有人都知道这些痕迹一定有其秘密,但是所有的思考都很快就撞上了死胡同。

    各种只鳞片甲的猜测,就像满地的玻璃渣,都知道拼起来就能还原摔碎的杯子,可谁也无法完成这项工程。

    这时,杂志上出现了本期连载最令人拍案叫绝又心痒难耐的一段:

    【福尔摩斯回过头来,他对这两个侦探继续说道:“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中年男性,身高略超过六英尺,不过相比于他的身材,他的脚偏小了一点。他穿一双粗平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特里其’牌的。他和被害者同乘一辆四轮马车来到这里。这个马车用一匹马拉着,那匹马三只蹄铁是旧的,只有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此外,凶手很可能是个红脸膛,并且右手指甲很长。目前就是这些了,但是对于二位也许有点帮助。”】

    读者看到这里,与的其余几人——约翰·华生、雷斯垂德、葛莱森——一样,微微张大了嘴巴。

    他们无法想象,福尔摩斯怎么通过刚刚那些零零星星的痕迹,直接还原了凶手的特征以及他和死者的生前行踪。

    只有身高一项,有人隐约能猜到是根据步幅或者血字距离地面的高度来计算的,至于其他信息的推理过程,就难以揣测了。

    读者们的阅读很快来到本期连载的最后部分——

    【福尔摩斯大踏步地向外走去,只有留下一句话:“还有一点,二位,在德文中,‘RACHE’这个单词是复仇的意思,所以别再寻找那位‘瑞秋小姐’,那纯属是在浪费时间!”

    讲完这几句话,福尔摩斯离开了这里,只留下两位目瞪口呆的侦探站在那里。

    (本期连载到此结束,敬请期待下期)】

    “又这么断!”哀嚎声响彻伦敦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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