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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易小说 > 吟游诗人又幻想了 > 第122章 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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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奇的龙金城指南》——

    作为‘龙金城’的边缘地带,‘龙尾关’一直是一个相当暧昧的地区。

    你可以说它是龙金城的一部分,毕竟这里的居民与市民一样,每月等同缴纳着‘驻留税’——1枚银币,或者1枚金币换来的12个月驻留权。

    但城市诸如‘清洁工会’的各色便民服务,并不会照顾这里,使得整个地区的环境有时还不如龙金城的贫民窟。

    至少那里的街道是干净的,也不会闻到熏臭的马粪。

    甚至,那里真的会有城卫队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

    这很重要,意味着那里的治安不错。

    也意味‘红巾帮’不会在那里做出什么太过出格的举措。

    而在龙尾关里,你如果想去寻找守城的卫兵主持公道,最好是祈祷他们今天的心情不错。

    否则大概只会换来一句“等我把事情处理完了就过来”,而那往往意味着他们不会出面。

    所以你最好不要把龙尾关和深井区相提并论,因为那些贫民窟的人只会扬起刻薄的语调,嘲笑你们是“臭外地的”……】

    很显然,相比唐奇为什么要将卫兵喊来,更值得注意的是他做了什么才能把卫兵喊来。

    但不论如何,冒险者的情绪总是低沉的:

    “叫来城卫队?把这帮吃白饭的袍子叫过来做什么?他们可不会在龙尾关主持公道。”

    “听说上次一个醉汉在中心的【美酒庄园】酒馆闹事,殴打了那里的酒保。

    最后因为懒得分辨谁对谁错,卫兵干脆以‘互殴’的名义,各自处以5枚金币的罚金。

    酒保因为不服评判,被直接带到了监狱里扣留了三天。”

    “哈哈,他们当然会这么做,毕竟这让他们少了五枚金币的收入!”

    “嘘,小声些,他们进来了……”

    对酒鬼们来说,城卫队铁靴的踢踏声清脆却刺耳。

    让那莫名其妙徘徊在耳畔的欢快小调,都仿佛不再耐听。

    被三个‘黑袍’所簇拥的‘白袍’赫然喊道:

    “有何遭遇!?”

    这是卫兵们常用的短促俚语,换言之就是“来个人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唐奇走上前去:

    “这些红巾帮的恶棍寻衅滋事,所以我杀了他们。”

    “哈?他居然就这么老实的承认了?”

    酒鬼们忍不住开始私语起来,

    “如果这帮袍子有心敲诈他一笔,说不定还要以‘危害市民罪’对他进行惩戒——哪怕事出有因,说不定也要被处以高额的赔偿金!”

    “花钱买平安吗?那为什么又要把袍子们叫来?”

    不只是因为刻板印象中的卫兵会如此行事。

    更因为如果换作冒险者来处理此事,也会做出相同的决定——

    送到脸上的钱不赚,和免费光顾风俗店的时候提裤子有什么区别?

    可是一切都没有按照他们料想的方式进行下去。

    几乎是在瞧清唐奇面庞的顷刻,‘白袍’忽然大笑一声:

    “原来是你?上次不都说好了一起去【人鱼之歌】喝酒吗,结果一个月的时间都没见到你!”

    既然是城卫队,那能身穿‘白袍’的,也只有这位三十三岁便坐上卫兵长这位置的——卫兵长了。

    唐奇恍然发觉,自己还是不记得对方姓名,但这并不重要:

    “实在是因为这个月的工作太过繁忙,我的朋友。

    但眼下我留出了一段闲暇,如果不介意的话,倒不如等你将公务处理完毕后,直接在我们这家酒馆畅饮个通宵?

    这里的星梅猪扒简直是一绝,当然,如果你更想品尝【人鱼之歌】的鱼皮,我也可以去找人买来——我请客。”

    “鱼皮?哈,你居然还记得我喜欢什么——

    但今天不必那么麻烦,都叫我朋友了那还说什么?”

    卫兵长拍了拍自己的胸脯,算是应承下来,

    “最近总是听到那些卖报的小崽子唱什么【金色橡树】,歌声一直挥之不去,耳朵都要生茧子。原来是你名下的酒馆么?”

    “算是吧。这不才开业第一天,就碰上红巾帮的恶棍寻衅滋事么?”

    唐奇指了指身后的凯瑟琳,

    “你懂的,酒精麻痹了大头,就开始用小头思考了。”

    “所以是你杀了他们?”

    亲切归亲切,面对公务卫兵长可不会含糊,逐渐摆正了神色,

    “有什么能证明你说辞的证据么?”

    唐奇扫视一圈坐在大堂里冒险者,无视他们瞪着铜铃似的眼珠道:

    “这帮恶棍为了威胁他们,亲口承认自己就是‘红巾帮’。

    并且有关于酒馆发生的一切,你都可以去询问这些客人。

    我可以向你保证的是,在侮辱了我身后的那位姑娘之后,他们甚至还要威胁她的人身安全。

    考虑到‘红巾帮’的做派,我不可能放任他们离开。”

    “好吧,总之让我先询问一遍事实经过。”

    得益于【平民英雄】的加持,与上次聊天时的融洽,让卫兵长的态度始终保持友善。

    也乐于多花一些时间了解真相。

    换作平时,他是不会有闲心理会这么多的。

    毕竟身居卫兵长的要职,难免与红巾帮的高层有所往来。

    只要不是太过分,他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何况是在龙尾关这个地带。

    一个嫉恶如仇、秉公执法的卫兵,可没办法在三十三岁的年纪,就穿上权力的‘白袍’。

    而在仔细询问一轮起因之后,再看那些躺在地上死尸们,他忍不住咂舌称奇道:

    “该说不愧是保护着那头白猪,一路穿过晨暮森林的狠角色么。朋友,你比我想象的还要更危险。”

    当‘朋友’的字眼脱口而出时,其实便已经为整件事情定了性,

    “哪怕是红巾帮,最起码也是缴纳税款的合法市民。

    按照龙金城的《危害市民罪》——‘有正当理由谋杀市民罪’,理应判罚1000金币以下的损害赔偿金。

    如果不能按时支付,将判处5年以下驱逐出城、或3年以下劳役……

    但很显然,他们是‘死在了地下城里’,对么?”

    “当然,我的朋友。”

    唐奇没能想到,他甚至连罚金都不必缴纳。

    他其实一早便已做出了判断——

    叫住那些打算离开酒馆,从长计议的恶棍,不单是为了防止他们日后报复。

    更多是确认了凯瑟琳不会退让的态度之后,意识到这是让酒馆站稳脚跟的好机会。

    唐奇不是没想过唱些友谊的小曲,嘻嘻哈哈的把这些红巾帮打发走。

    付出些财物代价,和一条‘地头蛇’建立良好关系,当然也有助于维系酒馆的安稳。

    但眼前明显有一条更让人畏惧、更代表权威、更值得攀附的‘地头龙’,也就没有退而求其次的道理。

    所以他立即让安比从后门离开、快速赶往城门——

    前段时间从查克的口中听到,似乎是因为拒绝那位【银盾】家族的大小姐入城,致使这位卫兵长招惹到了骑兵统领【奥利安·银盾】。

    为了躲避风头,公开领主决定让他多驻留城门一阵,使得他每天夜里都会在城门支起炉火,和几个手下烤些肉串、喝些麦酒,权当是度假。

    把他们吸引到金色橡树,为整场冲突进行扫尾的目的,并不是铁了心要去缴纳罚款。

    而是为了‘立威’。

    城卫队代表着龙金城一半的执法力量。

    当着这些酒鬼的面,通过与卫兵长友好的交流,让所有人意识到【金色橡树】并非毫无背景,才是唐奇的根本目的——

    任何一个酒馆,想要保证长久、稳定的经营,都不可避免的需要向人们证明这件事。

    【下水管道】的老板,矮人【铜须】,早在七十年前就是一个选择退休的高等级冒险者。

    这能帮助他在发生冲突时,以个人武力解决许多麻烦。

    【人鱼之歌】的老板‘嫁’入豪门、背靠富商,与那些需要揽财的贵族们结交,不会有人想不开,在贵族的地盘上滋生事端。

    甚至是龙尾关的两家酒馆,都背靠红巾帮的‘保护’,每个月缴纳着大量费用,时不时还要请这些恶棍们敞开喝酒,以换取经营的安稳……

    因此,唐奇必须先杀恶棍,展示‘手腕’,能让冒险者闹事时先掂量掂量自己的能力。

    再招来卫兵,展示‘背景’,这能让自己离开酒馆时,仍然对酒鬼、乃至红巾帮的恶棍产生一定威慑。

    毕竟‘红巾帮’也不愿意招惹‘袍子’们。

    卫兵长不是看不出来唐奇的想法,却也乐于多帮他的酒馆建立威信——

    不只是因为那越看越顺眼的亲近感,虽然占主要原因。

    更因为这对他来说没有损失。

    甚至称不上麻烦。

    死了几个红巾帮的恶棍而已,他还至于为这群帮派分子讨回公道么?

    更何况,无非是让手底下的卫兵,经常往【金色橡树】转悠两圈,又不是他亲自巡逻。

    权力的‘白袍’,让他往往只需要一句话不经意的话,就足够使手下尽心尽力的奉行。

    这么做还能让他享受到免费的【星梅酒】。

    而他所付出的代价,只是开口说一句话——

    “既然他们是死在了地下城里,那我也没道理收缴你的罚款。但你居然为了这种小事把我喊过来……”

    唐奇明白卫兵长的意思:

    “尸体我待会儿就去处理,那我先请兄弟们进包厢喝酒?”

    “那我可要尝尝这里的星梅酒,和龙金城里的有什么区别了。”

    “我能保证的是,私家秘方,它绝对更香甜。”

    “如果比不上【人鱼之歌】,我可不会天天来光顾。”

    唐奇迎着卫兵长,将一侧包房中的几个酒鬼请了出来。

    ‘白袍’的出现让他们大多醒了酒,完全不会为唐奇的做法而感到气愤——

    想在龙金城混,那最好就不要招惹袍子们。

    他们是真能将你带进监狱冷静冷静的。

    渐渐的,酒馆的私语声也逐渐发生了变化——

    “难怪他敢明目张胆的杀人,原来背后有个袍子兄弟?”

    “蛮好,至少说明这家酒馆能长久的存续下去。”

    “红巾帮说不得要吃个哑巴亏,毕竟他们可不敢招惹袍子。”

    “哈哈,敬星梅酒、敬金色橡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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