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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易小说 > 年代:道法通神,你说我迷信? > 第110章 寒酸的两套四合院、有人抢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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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呀。”

    李振华脸带笑容,直接点头道。

    “不仅如此,还可以帮阿姨调理一下身体,让她身体更加年轻、健康。”

    “还叫阿姨呢。”

    李振华的话,让伤心的江夕瑶心情好了不少。

    白了一眼,轻声说道。

    “咱们都领了结婚证。”

    “以后你得跟我一样喊妈才行。”

    老妇人端坐在床上,稳稳当当的看着李振华,一副等他喊的模样。

    李振华见状,心中有些尴尬。

    两辈子第一次结婚,第一次给一个不认识的女人喊妈。

    那感觉,当真是有些别扭。

    不过他也知道,这是应该的。

    君不见电视剧里面,找个小女友,自己跟丈母娘岁数差不多一样大的,不照样得给人喊妈么?

    这么一想,好接受多了。

    清了清嗓子,看了一眼丈母娘。

    “妈。”

    “哎。”

    老妇人眉开眼笑,丝毫没有走了丈夫的伤悲。

    对她来讲,那是人生的解脱。

    要不是还有江夕瑶这个令人不放心的女儿,她恨不得跟上去一起走。

    “好、好、好。”

    “以后夕瑶就指望你了。”

    “妈,夕瑶很优秀。”

    李振华发现,自从喊了第一声妈之后,再开口没了那么多尴尬。

    “我们相互扶持,谈不上什么指望不指望的。”

    “说的真好。”

    老妇人满意的点点头,然后笑眯眯的看了江夕瑶一眼。

    “夕瑶倒是找了个好男人。”

    “可惜我现在劳改,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见面礼。”

    “不用,不用。”

    老妇人直接无视了李振华的话,顿了一下道。

    “我在京城还有两套四合院,过两年风头过了,回城后送你们当个落脚地吧。”

    李振华一听,心中暗自咂舌。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话当真是一点也不假。

    看过这个时代电视剧的人,都知道这个时代京城的住房有多么紧张。

    大杂院、筒子楼里。

    小小的一间房子里住着一大家子。

    个别人家孩子多的,家里拥挤的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可是眼前的丈母娘,都落魄到这个地步了,还能轻轻松松拿出两套四合院,可见家底有多厚。

    说真的,被举报当真是不亏。

    “真不用,妈。”

    “傻孩子,什么不用呀。”

    老妇人笑着看了看李振华,当真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俗话说,长辈赐不可辞。”

    “再说,夕瑶的几个哥哥死的死,跑台的跑台,出海的出海,走的时候都给够了钱财。”

    “只有我们故土难离,把夕瑶留在了身边。”

    “如今剩下的那些都是夕瑶的嫁妆,不给你给谁?”

    “妈。”

    突如其来的母爱,让江夕瑶有些难为情。

    娇喊一声,抱住了老妈的胳膊,然后转身看向李振华。

    “妈给的,你就收嘛。”

    “正好你跟家里断了关系,万一咱们回去,还没地方住呢。”

    见此情景,李振华还有什么好说的。

    而且他也第一次感觉到,江夕瑶的家庭背景,怕是比自己想象的要大。

    她哥哥跑台、出海。

    这很明显是典型的世家做派,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那谢谢妈。”

    “不过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送你一份礼。”

    说话间,李振华轻轻一挥手。

    几丝法力凭空进入到了丈母娘的身体。

    这是他这几天修行的成果,法力已经可以离体。

    老妇人顿感一股清风拂面。

    一股极为舒适的暖流流遍全身,她的脸色肉眼可见变得红润光泽起来。

    几分钟后。

    李振华眼前一亮。

    只见原本面色沧桑、看起来五十来岁的丈母娘彷佛年轻了十多岁似的,成为一个看起过来顶多四十来岁的成熟御姐。

    跟江夕瑶有六分相似。

    也就是一身棉衣限制了她的风采。

    按照后世的衣服稍微一换装,搭配着一身气质,无论容貌还是身材绝对顶流。

    江夕瑶上下打量着,一脸惊叹。

    “妈,你变年轻了。”

    “你现在像是十几年前的样子呢。”

    “是么?”

    如果说李振华、江夕瑶发现了她的外在变化。

    那么她自己最了解自己的内在改变。

    原本死气沉沉的身体,仿佛青春再造,变得更有活力,更有力量。

    渐渐松弛的肌肤,再次变得紧致。

    有些老眼昏花的眼睛,如今看东西竟然一清二楚。

    感受着身体的变化,她看向了李振华。

    “想不到你还有这样的手段。”

    “一些小手段。”

    李振华微微一笑,客气道。

    “这可不是小手段。”

    江夕瑶的老妈一脸的柔和。

    “建国前,京城外一家寺庙有一个勘破造化的大师,那可是真正贵人的座上宾。”

    “有幸见过他出手,可比不上你这轻轻一挥手。”

    说完,自嘲的笑了笑。

    “比起你的这份回礼,两套四合院显得太寒酸。”

    “这样吧,回头你们去京城的话,我在给你几件真正的国宝。”

    李振华闻言,只得笑而不语。

    他清楚,反驳无用。

    夜晚,三人在屋子里凑合了一夜。

    第二天天一亮。

    李振华就去找到了场站领导。

    道术迷魂之下,丈母娘的劳改结束,恢复了正常的身份。

    拿到丈母娘劳改结束的证明,他知道了丈母娘的名字。

    “苏云锦。”

    与此同时。

    几百公里之外的996号农场。

    一群人一大早赶了过来,直奔生产大队而去。

    待到了大队,一群人毫不客气。

    “听说你们大队猎杀了大猫,有这回事情么?”

    “有。”

    张胜利一听,顿时就皱起了眉头。

    身为本地人,当然知道县林业局不允许猎杀大猫的事情。

    不过人家既然都上了门,说谎显然没用。

    “不过那是我们猎杀野猪的时候,意外遭遇到的。”

    “那玩意要吃人,肯定要打死。”

    “反正是你们进山猎杀的,张口闭口都是你们一句话的事情。”

    林业局的人脸色有些不好看。

    “你把具体情况给我说一下,我们自有判断。”

    “可以。”

    对张胜利来讲,猎杀大猫当真是意外,人家要调查就调查呗。

    当即安排人喊来了黄福贵。

    其实最好的人选是齐得胜,可是那家伙偷听墙角被吓,这两天在床上躺着养神呢。

    当然,对外说是养神。

    真实情况还有一些是不敢见人。

    一群人拉裤子。

    真他娘的让人长见识。

    “黑子,你把当时你们去猎杀野猪,遭遇大猫的事情说一下。”

    黄福贵当初跟自己婆娘打的正热,所以难得没有去听墙角,因此躲过一劫。

    当下,绘声绘色的描述了当初的情景。

    听的林业局的领导直皱眉。

    “你们说那个叫李振华的同志,在大雪封山的情况下,带着你们直接找到了野猪老巢?”

    “还趟着雪,给你们带路?”

    “对呀。”

    黄福贵一脸的得意。

    “只不过没有想到会遇到大猫而已。”

    林业局的几个领导听完,你看我,我看你。

    难以从黄福贵的言语中找到破绽。

    凑到一起商量了一会儿,最后说道。

    “行,姑且算你们跟大猫是意外遭遇。”

    “这一次你们猎杀大猫的事情,我们可以不追究。”

    “不过虎皮、虎骨什么的,你们不能私自留下,必须上交我们林业局才行。”

    “啥玩意?”

    张胜利睁大了眼睛。

    这他娘的不是明抢么,抢到老子头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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