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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易小说 > 远山破阵曲 > 第一四六章:弱者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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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之将亡,必出妖孽。

    云策觉得自己就是其中的一头妖孽。

    本来想杀韩琪的,后来觉得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

    皇帝刘牧因为没有皇帝的权力就发疯,大司马因为不想给皇帝权力,跟着发疯,两人在长安血战一场之后,明明战胜了皇帝,却不肯杀,非要让皇帝胡作非为,把皇族最后一点威望消耗干之后,他才肯登基上位。

    没错,大司马想当皇帝!

    如果他一刀砍了皇帝刘牧,然后自己一屁股坐在皇位上,然后号令天下这么干脆地话,云策还是会钦佩大司马几分的。

    这样的人,就算不是英雄,至少也该是枭雄,现在,他把自己弄成一个伪君子了。

    估计用不了多久,禅让这种世界上最恶心的权力交接仪式,就会出现在大汉,而且,必须是皇帝出面让三次,大司马拒绝三次,到第四次,等皇帝搞出更加让人恶心的场面,大司马才会接受。

    人心没办法放到阳光下看,看了就会让好人失去继续生活的动力了。

    也就是这件事让云策对现在的大汉人都有了一些看法,真的觉得自己跟他们不是一路人。

    相对较好的泰州都是这副模样了,比泰州还要糟糕的东州,海州就不用提了。

    不过,这两个地方还是要去的,该杀的人还是要杀的,不能应为这个世界过于破烂,就不去缝缝补补。

    云策花了三天时间才跑到海州城,还没有进城,就在城外的旗杆上见到了海州刺史兰进,他的品相看起来很好,晒得均匀不说,盐巴的涂抹也非常的到位,看样子至少晒了五天,还很新鲜,没有丝毫的腐败味道。

    这明显是曹氏晒咸肉的手法。

    随着冬日干燥的风不断掠过史兰进阿身体,体内的水份会逐渐挥发,而皮肤下的油脂会慢慢与肌肉融合……

    其实死亡已经是对一个人最大的惩罚了,可有些人干出来的事情,让你不由自主的会在他死后,还想继续惩罚他一下。

    史兰进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他必定是在海州干了一些人神共愤的事情,否则,不会有这样的遭遇,曹氏占据平州之后把谭绶的尸体也挂在旗杆上,可是,悬挂谭绶的旗杆下有护卫。

    而悬挂海州刺史史兰进的旗杆下没有护卫。

    有护卫的意思是担心别人偷走尸体,也就表示还有人在意死去的谭绶。

    没护卫的意思是不担心有人来偷尸体,也就表示史兰进之死,没人在意。

    海州城里的民生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至少,云策进城的时候,该开的店铺基本上都开了,街面上也有了行人,不多就是了。

    很多的房屋墙壁上还有遭遇兵灾后的场景,一些被焚毁的房子还没有来得及休整,凄凄惨惨的摆在那里。

    办丧事的人家很多,只是不敢大操大办,都是在门口悬挂一块白色布条,一家人躲在家里压着嗓子,哀哀的哭泣。

    在海州城主府,云策找到了忙碌的曹锟。

    “原本三州大军进逼丘壑州,让我紧张了好一阵子,最后决定先击退一路人马,让其余两路人马知难而退。

    没想到,被选中的海州大军,在曹领的扑击下,居然毫无还手之力,在击败海州大军之后,我们才发现,海州大军中,竟然没有一个高手。

    还以为史兰进在行诱敌深入的计谋,害得我带着大军步步为营,一路破关隘无数,这才来到海州城下。

    也就是在这里遭遇了一点抵抗,不过,很快就被我荡平了,进城抓住史兰进之后才知晓,海州精锐基本上都死在长安了。”

    云策端起茶碗喝口水道:“你就没遇见点别的事情?”

    曹锟挑挑眉毛道:“史兰进后宅中多为鬼方女,算不算?”

    云策笑道:“你就不觉得寒心?”

    “所以,老子把他用盐巴腌了挂旗杆上风干,还告知海州城里的人,史兰进好好的汉人不当,要当鬼子,现在,城里人都等着史兰进的尸体腌好了,就分食之。”

    几乎是兵不血刃的拿下了海州,曹锟多少还是有些志得意满的,即便是面对云策这个长沙王世子,也多多少少有些倨傲的意思。

    “曹氏大军已经兵分两路,一路去了东州,一路去了泰州,如果事情真的如同老叔所言,这三州的力量全部都消耗在了长安那场动乱里,两路大军拿下泰州,东州就毫无问题。

    从此,曹氏独占东方五州之地。”

    云策笑道:“应该是六州之地,贺田应该不敢再跟曹氏对峙了。”

    曹锟拉住云策的手道:“加入曹氏吧,你来了之后,曹氏全力支持你在长城以北拓展你的势力,并保证不染指你的地盘。”

    云策继续笑道:“抵抗鬼子是每一个汉人的责任,不能把我一个人顶在最前面。”

    曹锟摇摇头道:“你以为曹氏会随便相信一个人,并且给这个人全力支持,而不索要任何回报吗?”

    不得不承认,曹锟的心胸真的很是宽阔,不论以后是个什么结果,就现在而言,愿意无条件的给予支持,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至少,这个人把抵御外侮看的比争权夺利重一些。

    “我在泰州击杀了一个鬼方千人将,一百个百人将。”

    曹锟何等样人,云策话音刚落,就起身对曹领道:“飞鸟传书给曹挺,小心鬼方人混杂东海军中。”

    见曹领急匆匆的走了,云策叹息一声道:“曹氏真是底蕴深厚啊,一个曹挺就能抵御鬼方千人将,百人将。”

    曹锟笑道:“曹氏亲族子弟不下三万,听说你的两个夫人都有了身孕?”

    云策笑道:“再有两月,云氏就有亲族子弟三人。”

    曹锟大笑道:“高绝如大神官者,面对如今乱局,也徒呼奈何,高明如你云策者,明明一人一马已经拿下泰州,最终也什么都带不走,走的时候还是一人一马。”

    云策苦笑道:“还损失黄金百两。”

    “咦,你没动韩琪的金子?”

    “没有,当时知道事情原委之后,心丧若死,抛弃了花费五十两金子购买的客舍,还在泰州青楼,花费了黄金五十两。”

    曹锟哈哈大笑道:“这么说,此行亏大了?”

    云策跟着大笑道:“是啊,亏大了,还赚了一肚子的窝囊气。”

    曹锟一巴掌拍在云策肩膀上,毫不见外的道:“你我此生不可能为敌了。”

    云策瞅着曹锟拍在自己肩头的大手,笑道:“老子这就回家,闭门不出,明年非要生出五百个儿子,让你看看,反正我家里的女人多。”

    曹锟瞅着云策嘿嘿笑道:“老子拭目以待,在你没有生出三万个儿子之前,就只能看着老子攻城略地的四处耍威风。”

    “别忘了,你曹氏攻城略地的,就不怕被人围攻?”

    “一次攻占一城,确实会引来群殴,一次攻占三州,东方各个州,就只会谄媚以待曹氏。”

    量变引发质变,这句话,在啥时候都是很有道理的,放在曹氏身上一样通用,确实如同曹锟所说,攻占岭州几个城池,就引来无数的强敌,现如今,曹氏一次拿下了泰州,海州,乃至东州,害怕的就该是那些强敌了。

    别以为大汉人从霍王霍去病那里知晓了春秋战国的故事,知晓了秦始皇一统天下的伟大故事,更是知晓了《过秦论》等等总结秦国优劣的名篇,也知晓六国之所以灭亡,不在兵甲,不在山川之固,在于贿秦。

    如今,把他们放在六国的位置上,面对强横的曹氏,他们的选择还是跟六国一样,贿曹,而且,不会有任何的第二种选择。

    甚至会比六国做的更加糟糕。

    李世民说以史为鉴,可知兴旺。

    也就是知道兴旺而已,知道了兴旺他们绝对不会去改变的,只会选择目前最舒服的一条路走下去,而历史早就告诉了人们,贿曹,将是最能得过且过的最优选。

    云策觉得挺好的,有一个强大的,又不肯投降鬼子的曹氏统一东方,对大汉来说将是一件好事。至少,鬼子一旦南下,曹氏将首当其冲。

    有这种想法的人不止有云策一个,长安的吴彤等人也是这种看法。

    可是呢,这种看法已经出现两次了,一次是长城大都督赵书放弃长城防线,任由长城防线被强人蚕食,上一次,所有人都觉得与其让腐朽的长城守军来担任护卫帝国的第二道防线,不如让强人来守卫,还能比赵书的长城守军支持的时间长一些。

    现在,又是如此,与其让泰州,海州,东州被三个空乏无用的刺史掌握,继而被鬼子渗透,不如交给强力的曹氏管理。

    听起来很有道理,说起来也很好听。

    实际上,任何一个王朝在覆灭之前,都会有这种聪明的选择,这种聪明的自我性质的选择越多,王朝覆灭的就越快。

    每一桩,每一件,其实都在向所有人告知,大汉帝国目前,除过不断地让步,不断的退缩,对这些事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如果,如果这些事出现在霍王当政的六百年里,不管是赵书,还是曹氏,早就被大军抓去长安,游街示众之后,再被当街五马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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