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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易小说 > 我不是哥布林杀手 > 第21章 细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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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斯怀着雀跃的心情走出铁匠铺。

    此行他可谓收获颇丰,不光得到了宝贵的职业者的知识,还使自己原本干瘪的钱包厚实起来。

    将那堆砍刀,短刀等战利品出售后,他现在身上的存款来到了31银币12铜币。

    原本应该是41银币12铜币的,之所以少了10银币,是因为他出门前看上了一把细剑。

    想着身上的匕首由于白桦村旁的恶战已经破损严重,他也需要一把新武器防身。

    而且秉持著名的“来都来了”原则,他就咬咬牙奢侈一把,耗费“重金”全款拿下了那把保养得极好的二手细剑。

    10银币,虽然对高斯来说是一笔不菲的支出,但对于长武器而言,却已经是一个极为廉价的价格。

    能这么便宜,还是因为细剑本身的形态导致它需要用到的铁锭远远不如普通的刀剑,成本低,售价自然相对低廉。

    再加上店长估计也给了他一个人情价,最终才能以10银币的价格成交。

    握着手中细剑,高斯仔细观摩,越看越喜欢。

    剑刃笔直修长,剑姿挺拔,既优雅又锐利,长度大约1米,剑刃宽度在3cm左右,不到两指宽。

    剑身表面凸起纵贯的刚性脊线,反射着银灰色的金属光泽,三棱状剑尖末端寒光凛冽。

    剑柄处用皮革包裹缠绕,护手装饰并不复杂,却也平添一种简约的美感。

    高斯持剑身前,如同镜面般的剑身上反射出了他带着满意神情的碧眸。

    细剑比起普通刀剑,有优有劣,实际上他购买的时候也是经过一番思索的。

    普通宽刃刀剑更为全能,适合面对种类复杂的对手,而且具备破甲能力,一些大剑甚至可以破坏砸碎锁甲的关节。

    但宽刃剑太沉,对于使用者的体力和力量要求大。

    他眼下体质虽然达到6点,但力量仍旧只有5点,长时间使用太重的武器会给他的身体带来不小的负担。

    其次,宽刃剑不适合狭窄空间内发挥,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他面对的敌人恐怕都是底层怪物。

    这类底层怪物有一个什么共通的特点呢?

    那就是单体战力弱小,所以天性喜欢抱团。

    除非外出狩猎,否则大部分时间往往都成群结队地窝在巢穴之中。

    这种情况下,宽刃剑自然不合适。

    而细剑由于轻量化设计,使得它的重量较轻,可以让使用者更好的掌控,也拥有更为出色的速度和精准性。

    细剑既能劈砍,也能刺击,在狭窄地形亦能出色发挥。

    细剑的劣势则是面对甲胄,尤其是重甲几乎无用而且易折断,但普通的底层怪物有多少拥有像样的甲胄和武器的呢,恐怕少之又少吧,所以,一把细剑足以用来防身。

    对了,之后也得找个机会学点正式剑技剑招。

    虽然哥布林这样的小怪,也不懂得什么武器使用技巧,他自个儿瞎琢磨也能在技巧上胜过哥布林。

    但他不可能打一辈子的哥布林,总会遇到更难缠的对手,况且,哪怕是哥布林同样也拥有类似大哥布林,双头哥布林那样的强者。

    至于问他既然都准备朝法师职业努力了,为什么要分心练剑呢?

    理由也很简单。

    自然是不想被敌人近身时毫无反抗能力,任敌人宰割。

    尤其经过上次的战斗,他就更加坚定自己的想法,不能有明显的短板。

    现实中的战斗形式千变万化,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意外,必须掌握一定的近战能力。

    若是有敌人欺他法师职业近战松软无力,抱有捏软柿子的心思,他就拿剑给对方来个狠的。

    让他们知道,法师之剑也未尝不利!

    处理完战利品,宣告冒险委托暂时告一段落。

    高斯准备给自己放几天假期,同时再练习一段时间新学习的法术魔法飞弹。

    “啊,真舒服。”

    从热水浴场中走出来的高斯,舒服地眯起双眼。

    多日紧绷的肌肉似乎都在温热泉水的安抚下舒缓了,疲劳一扫而空。

    “泡澡,花了5铜币。”

    小钱。

    手头宽裕不少的高斯,花起钱来也更有底气。

    赚钱就是用来享受的,没必要省这5铜币,在旅途奔波劳累后还得拎着一个小木桶,可怜兮兮地冲洗冷水。

    “诶,我是不是长高了?”

    换上日常穿的亚麻衣,他发现上衣变得有点短,原本刚刚好的衣服,此刻露出腰间,不太合身了。

    是体质加点后带来的变化吗?

    察觉到这点的高斯心里变得更加愉悦,长高是好事。

    他原本的身高只有一米七出头,相比其他冒险者同行来说显得有点矮,如果属性提升能够让身体也开始重新发育长高,自然是再好不过。

    洗浴完毕,高斯又感觉有点饿了。

    事已至此,先吃饭吧。

    .......

    珊瑚酒馆。

    这家酒馆在小镇中属于相当上档次的食肆,至少比高斯第一次出发冒险,选择犒劳自己一顿的夜莺酒馆的消费水平更高。

    上次,海莉尔请客的地址就是在珊瑚酒馆。

    此番再次回到故地,他又忍不住想起了他们三人。

    现在海莉尔几人应该已经抵达巴瑞了吧。

    也不知道贝尔和米娅伤势恢复得如何了。

    想着贝尔等人,高斯走进酒馆。

    酒馆内的环境和粗犷的小镇街道不同,布置得相当精致。

    暖黄的油灯在斑驳的红墙砖上投下了摇曳的光晕,吧台上身着礼服的调酒师正在表演着娴熟的调酒技巧。

    在他身后橡木酒桶堆叠成墙,缝隙中隐约飘出陈年麦芽酒的醇香。

    天花铁链悬挂的金属烛灯下,酒馆大厅,十几张榆木方桌散布厅堂,周围坐着的几乎都是携带武器的冒险者,十分热闹。

    店内的客人比高斯预想中的还要更多,不过想想也是,冒险者的生活和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根本没有昼夜之分,哪怕是在白天,想喝酒了也会随时迫不及待地过来畅饮。

    心理长期处于压抑的情况,自然需要酒水释放积蓄的压力。

    所以往往能见到很多结束委托任务的冒险者,会连日连夜地在酒馆中享受餐品和美酒。

    大厅中的冒险者三三两两坐在一桌,手舞足蹈,夸夸其谈的年轻冒险者,端着餐盘的侍者在他们张扬的动作中间熟练地穿行着;搭肩畅饮的大叔大口吃肉,举盏更酌,酒杯边缘的酒水伴随着摇晃的身姿,肆意地滴洒在地面,让人不禁好奇,到底是入口的多,还是挥洒浪费的更多。

    看到酒馆内的场景,高斯感觉肚子更饿了。

    空气中萦绕的食物香气,勾动了他腹里的馋虫,舌尖不断分泌出唾液。

    他不喜欢喝酒,讨厌酒水的那股酸涩味道,但对于美食,他十分热衷。

    尤其是刚刚在野外度过了好几天风餐露宿的生活,他感觉自己现在能吃下一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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