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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易小说 > 荒年卖女儿?我反手掏出肉肉肉肉 > 第522章 他是弓箭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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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旺,你可知一人在外的艰辛?”

    “入军营远没有你们所想的那般轻松自在,新入营的兵为更卒,只能充当杂役,而后通过考核才能成为正卒。”

    “成为正卒之后,你们才能分派兵种,待成为戍卒后,才会调往边疆成为边防军。”

    “而你们入营第一年,仅二百六十钱的年俸,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二百六十钱……

    赵元烈还没说完,春旺的心就已经凉了大半截。

    原来入伍当兵的年俸,居然这么少。

    二百六十钱,也就只够买粟米四十石罢了。

    一年不足三百文的年俸,还不如在村子里种地的年收。

    “杂役军需揽尽军中事务,若有过错便不得晋升。”

    “那阿爹,你在军中是什么兵种?”

    四清好奇地问:“弓箭手。”

    “阿爹是弓箭手?好厉害!”

    大雍朝对弓箭手的要求十分严格,所有弓箭手在招收时,便需得拉开约莫两百多斤拉力的弓箭,最次等的弓箭手,也需得拉开六钧弓,拉力高达一百八十斤。

    而弓箭手在军营中,更是重点保护对象。

    往往在战场上起着决定性的重要作用。

    “那阿爹是上等弓箭手?”

    金枝的眼睛亮亮的,她现在能拉八十斤的弓箭了。

    阿爹若是上等弓箭手,则是能拉开拉力高达二百四十斤的弓箭。

    “嗯。”他只是淡淡地应了声,看见了孩子眼里的崇拜,伸手摸了摸金枝的脑袋:“阿爹在军营中,担任弓箭主教一职,我的金枝也很厉害。”

    弓箭手稀缺且珍贵,如赵元烈这般天生神力的弓箭手更是稀缺。

    其余弓箭手需得连射三十支箭,穿透三层铁甲方能达标。

    故而平日里打猎所用弓箭,对于赵元烈来说,不过小试牛刀罢了。

    军营之中的重型弓箭,只需一箭,便能将一头成年野猪头骨射穿破裂。

    陆晚自动在脑中搜索大雍王朝上等弓箭手的含金量,在知道后,心中的震撼非言语可形容。

    “那你一年的年俸呢?”

    陆晚此话一出,一院子的人眼睛都齐刷刷看向了赵元烈。

    大家都知道赵元烈在军营里待过,还是骠骑大将军卫临麾下的将士,却不知道他是什么兵种,年俸待遇如何。

    “粟一百二十斤,绢十二匹,布八匹,月俸六百文,棉三十两。”

    嘶——

    众人听完,心中更是震撼。

    不光月俸高达六百文,每月还有一百二十斤的粟米!

    他们自是不知,赵元烈所在军营,乃是整个骠骑军最为精悍勇猛的神策军弓箭营,乃精英中的精英,若是寻常士兵,卫将军又怎会亲自在他回乡时奖赏一百两银钱?

    在这个朝代,一两棉花,可兑换两斤左右的大米,食盐三斤,更是价值八十文钱。

    在大雍棉价高且产量低,又是作为御寒常用之物,向来都是供不应求,普通老百姓若是能有一件棉衣,那都是能传三代的物件儿。

    而赵元烈每月却能得到三十两的棉。

    赵元烈说到这里,便没有继续往下说了。

    他当初之所以选择去入营当兵,一来是夫妻关系不和,二来也是因为想要去做出一番事业来,他知道军营里杂役兵和普通大头兵的年俸少得可怜。

    可若是成为弓箭手或者骑兵一类,年俸就是杂役兵的十几倍。

    他自小力大无穷,想来在军营中定然能发挥自己的作用。

    自从成为弓箭手后,他每个月都有寄银钱回去,便是想要妻儿在家中的日子能够好过些,只是他没有想到,他寄回去的那些钱,从来都没有到过陆晚的手里。

    而是每个月都会被赵元启代领,一部分用在赌坊里了,一部分拿回去给了他老娘,便对外说,那是自己在外头挣来的。

    旁人无不羡慕赵家出了一个秀才,每个月都能挣到不少钱。

    直到边疆传来赵元烈的死讯,赵家的日子这才渐渐难过了起来,而陆晚从来不知道,她夫君每个月不光寄钱,还攒了棉花寄回来。

    春旺娘显然也是想到了这一点,因为先前陆晚在爱村子里过的是什么日子,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

    定然是婆家贪墨了赵元烈每个月的银钱。

    就连先前赵元烈补助下来的津贴,陆晚都没有看到过,就更别说他的年俸了。

    “四清与程嘉衍,尚且有功夫底子在,入营便能成为步兵或者进入骑兵营,而你不同,只能进入杂役兵营,军中制度苛刻,若是犯错,轻则打板子,重则被打死也是常事。”

    “春旺,你莫要以为,入了军营就是兵,若有动乱,最先死的就是杂役兵。”

    “且你爹娘只有你一个,你当真想好了要去?”

    军营之中的日子很苦,杂役兵啥都干,然而吃的却都是没有油水儿的东西。

    四清和程嘉衍听完心里都很不是滋味儿,因为他们都没有经历过这种残酷。

    同时也明白,若他们入营,多是沾了赵元烈的光。

    否则也只能当一个杂役兵了。

    春旺捏紧了筷子,只觉得那美味的菜肴味同嚼蜡,怎么都吃不出味道来。

    “春旺。”

    春旺娘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你要是想去就去吧。”

    “儿啊,娘不会阻拦你,可若你觉得外头太苦,就回来,不要怕,你永远都是娘的孩子。”

    她知道春旺是想去的,同时心里也是害怕的。

    到底是个还未及冠的孩子,对未来既是憧憬又是害怕的。

    总该要让他自己出去走一走瞧一瞧,如此才知道家的珍贵,爹娘的拳拳爱意。

    “爹,娘……”

    春旺眼眶红红的,心中千万般不舍。

    “想去就去吧。”

    一直沉默的春旺爹也开口了,男人一拍大腿:“跟着你赵叔去,爹放心!”

    “要是你将来有了大造化,爹娘也就能沾你的光了。”

    春旺爹拍了拍他的肩膀,庄稼汉笑得老实憨厚,却带着对他的鼓励。

    他说:“我们如今一家人都是沾了你陆婶子的光,搬到了县城里来生活,有活儿干,有钱赚,有肉吃。”

    “你是个男子汉,就该出去闯!”

    “将来同爹娘说说,你在外面都见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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